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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延期办理的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延期办理的通告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各郊区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中心),开发区城市运行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各运输管理分局,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
  当前,首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配合落实我市各项防疫举措,严防交叉传播风险,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现就本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延期办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2022年5月25日起,本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未进行届满延续、所属货物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的,统一延长3个月办理期限。   二、延期办理期间,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不得以许可证超期、车辆逾期未年审为由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进行处罚。   三、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部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持续做好跨省通办、跨区通办、网上年审等审批工作。同时,督促相关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对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车辆,按照规定及时做好车辆性能维护,特别要做好涉及车辆灯光、转向、制动、轮胎等安全系统和部件的性能维护,并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车辆行驶安全,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四、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疫情结束后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延期办理的经营者如期恢复常态化许可证届满延续及车辆年度审验工作,及时跟踪和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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