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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省高院、市委、市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池州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来访接待场所将于2月3日起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参与人可选择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www.ahgyss.cn/)的网上立案系统、“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进行网上登记立案;需立案前调解的,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多元调解小程序”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在线调解。不便于开展线上诉讼活动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确需线下现场办理登记立案等相关事宜的,请通过移动微法院、12368 热线电话(外地当事人需加拨0566)等方式提前预约。需咨询中院立案事宜的也可拨打诉讼服务大厅电话2099068。   二、疫情防控期间,如申请再审、申诉期限即将届满的,可在期限届满前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将材料邮寄至池州市相关法院立案庭的方式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请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对申诉、申请再审以外的涉诉信访事项,当事人也可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投诉,或以信件的方式反映诉求。对申请再审、申诉及涉诉信访事项进行咨询,可拨打池州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申诉、信访群众确实需要向池州中院反映情况的,可直接拨打2099068接访电话反映。   三、疫情防控期间,公开庭审的案件,公众请优先选择登录中国庭审直播网通过互联网观看庭审。   四、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联系法官或者查询案件情况的,请优先通过电话、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方式办理。确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必须到池州市两级法院现场登记立案、参加诉讼、申请执行等,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并配合法院进行体温检测、询问身体情况、信息登记等事项。体温异常者,务请先行就诊。   五、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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