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期间维护市场秩序的通告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期间维护市场秩序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通告如下:
消费者要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要控制猎奇心理,不要见到野味就想尝一尝。因此,消费者要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更不得食用野生保护动物,否则不仅伤害自身健康,还会因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而付出更大代价。 市场要禁止活禽经营
目前我市已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提醒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广大市民请勿购买活禽,自觉抵制活禽交易行为。 食品经营者不得采购加工野生动物
食品经营者不得为食用采购和加工制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也不得为食用采购和加工制售没有合法来源证明及检疫合格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同时,禁止食品经营者销售及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私自宰杀的未经检疫的畜禽肉,确保索证索票齐全、检疫合格证明有效。 市民和食品经营者要做好疫情防控
食品经营者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注意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晨检测温、着工装、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等制度;市民要注意个人防护和佩戴口罩,患有呼吸道等疾病时,减少到餐饮场所用餐和节日期间聚餐;网络订餐平台要加强送餐人员的健康管理,确保外卖食品不被污染。 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
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 消费者要积极监督,鼓励投诉举报
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45(12315)举报。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