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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安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职责》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安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职责》
(静府办发〔2013〕4号 2013年4月12日)


  《静安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职责》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静安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职责

  为做好本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和《上海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经区政府批准,启动静安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静安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
  总 负 责 人:夏以群  副区长
  副总负责人:焦志勇  区府办副主任、政研室主任
  骆敏华  区卫生局局长   二、成员单位分组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办公室(区卫生局牵头)
  组成单位:区卫生局、区府办、区应急办。
  职责:组织协调本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联系专家组;负责公文办理、文稿起草、文档收集管理;收集汇总防控工作信息,编辑信息简报,及时、准确上报防控情况;负责后勤保障。
  1、区应急办、区卫生局负责面上协调联络。
  2、区府办、区卫生局负责公文办理、文稿起草、文档收集管理。
  3、区卫生局负责信息简报编辑和后勤保障。
  4、区府办、区应急办、区卫生局负责信息上报。
  (二)综合医疗防疫工作组(区卫生局牵头)
  组成单位: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建交委。
  职责:组织落实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组织开展对有关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等。
  1、区卫生局负责做好疫情监测、疫情处置、流行病学调查、病人救治、卫生监督等工作;负责密切跟踪国内外疫情,动态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对其他行业和部门进行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
  2、区教育局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和幼托机构防控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学校和幼托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3、区建交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区受监建设工程落实工地现场相关人员、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三)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工作组(区卫生局牵头)
  组成单位:区卫生局、公安静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职责:做好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观察、隔离等工作;落实隔离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关注学校和幼托机构的疫情动态;搞好游客集中医学留验宾馆的指导和协调。
  1、区卫生局按相关标准确定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做好医学观察等工作。
  2、公安静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追踪信息、落实隔离措施;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3、区教育局关注学校和幼托机构的疫情动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在校学生的隔离措施。
  4、区旅游局负责落实游客集中医学留验宾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四)动物疫情工作组(区商务委牵头)
  组成单位: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体育局。
  职责:落实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工作措施;负责动物养殖检疫监管,动物流感疫情监测的信息管理。
  (五)市场管理组(区商务委牵头)
  组成单位:区商务委、工商静安分局、食药监静安分局。
  职责:根据各自分工,负责禽类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的监管;严查活禽经营者主体资质与交易凭证;严格落实病、死禽处理及活禽销售点的消毒措施;严禁活水禽交易,取缔非法野禽销售。严格落实禽类及禽类产品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规定。
  (六)新闻宣传工作组(区新闻办牵头)
  组成单位:区新闻办、区爱卫办、区府外事办、区信访办、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责:准确、及时地发布防控工作相关信息,做好媒体沟通协调服务工作;搞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等。
  1、区新闻办负责发布防控工作相关信息,做好与媒体沟通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对卫生防病常识和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
  2、区爱卫办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社区、单位)预防流感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等工作。
  3、区府外事办负责就本区应急处置中各类重要涉外问题向市政府外办和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根据上级精神和本区应急工作实际,提出涉外工作指导意见。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有关外事政策和工作要求,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与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相关国际组织的沟通和交往。协助做好涉外信息的发布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妥善处置因应急处置工作引发的其他涉外敏感、突发事件。
  4、区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和观察工作,保护游客安全。
  5、区信访办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人民群众给静安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来信来访来电。
  6、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居民健康知识宣教工作。
  (七)综合保障工作组(区商务委牵头)
  组成单位: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食药监静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保局、区环保局。
  职责:落实防控工作所需的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应急物资的调拨和后续供应等。
  1、区发改委、区商务委负责协调相关防护防疫用品、有效抗病毒药品和临床救治器械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运输等。
  2、区财政局负责按照《上海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和流感大流行防控方案,落实流感防控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恢复评估等相关工作经费。
  3、区人保局负责按照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支付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期间各类医保患者的相关医疗费用;制定对参与应急处置队伍和人员的奖励政策。
  4、区民政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因受流感流行影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困难群众的救助,组织做好接受国内外团体、个人捐助工作,组织做好捐助经费、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5、区环保局负责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确保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
  6、食药监静安分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组织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提供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八)应急培训工作组(区卫生局牵头)
  组成单位: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职责: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培训演练工作。
  1、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干预措施、防控方案的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各项医疗卫生应急措施到位。
  2、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应急演练和培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上述办公室和工作组负责人,分别由各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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