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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在吉工作外国专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在吉工作外国专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一种新型的、具有致死性的肺炎病毒开始在武汉蔓延,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做好在吉工作外国专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把疫情防控工作摆上极端重要位置,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在吉外国专家安全。各有关单位应制定专人负责外国专家疫情防控工作的联络、宣传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做好疫情防控说明与提示。加强对在吉工作外国专家的说明与提示,告知专家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已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有力、科学、周密的举措,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做好宣传及知识普及,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三、建立排查与报告制度。各相关单位应对在吉工作外国专家进行排查,精准掌握专家春节前及春节放假期间出行地点、所在位置、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身体状况、接触过的人群等情况,特别是前往武汉市或湖北省内其他地区及与武汉外出人员接触情况。如果有外国专家出现类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特征症状,应在卫生健康部门和指定医疗机构指导下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并协助其立即就诊,同时报省外国专家局。
  联系电话:0431-88955472,88955913,89634002;
  13578707480,13944198855。
附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致在吉工作外国专家的温馨提示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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