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巩固期社会心理疏导和救援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穗卫肺炎防控函〔2020〕290号
- 公布日期:2020.03.28
- 施行日期:2020.03.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卫生防疫检疫 疫情防控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巩固期社会心理疏导和救援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卫肺炎防控函〔2020〕290号)
各区卫生健康局,各定点收治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新冠肺炎患者及其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心身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水平,我委组织制定了《广州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巩固期社会心理疏导和救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做好宣传,为有需求的人员提供科学、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同时,请各区积极协调动员辖区各部门、各行业动员社会心理服务力量,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巩固期社会心理疏导和救援工作,共同创造美好明天。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8日
2020年3月28日
广州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巩固期社会心理疏导和救援工作方案
目前,受复工复产、境外输入等因素影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在本阶段,继续做好社会心理疏导和救援工作,保持居民心态平和、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一项重要任务。针对此情况,我委制定了加强我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巩固期社会心理疏导和救援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继续做好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一)市心理援助热线。市精神卫生中心继续做好市心理援助热线人力资源保障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招募临时接线员或志愿者参加服务,保证热线24小时正常运作,提升热线接通率和服务水平。市心理援助热线应当及时对来电特点、热点问题和纾解路径进行分析总结,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对于来电民众集中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向市卫健委汇报。市心理援助热线组织人员编写疫情相关心理援助热线典型案例和咨询路径培训教材,及时为各区疫情心理热线和其他机构心理援助热线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二)市心理救援队。市精神卫生中心应当根据《广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防治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期间居家隔离人员心理健康指引等5个指引的通知》(穗卫肺炎防控函〔2020〕114号)等文件要求,密切关注可能引起心理危机事件的信息和数据,对市心理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培训演练,随时做好启动心理救援工作的准备。市精神卫生中心协助做好隔离观察场所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服务,加大心理援助服务宣传单张投放力度。需市级心理救援队伍提供服务的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由各区精防机构统一报送至市精神卫生中心统筹开展。市精神卫生中心加强指导各区组建自己的心理救援队伍,并鼓励各区联合社会组织自行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分类分层做好重点人群心理疏导服务
(一)医务工作人员。市精神卫生中心充分利用建设广东省援鄂医护人员及其家属心理援助热线(020-81268090)的机会,将专线号码推广至本地一线医务人员,继续打造高水平、精准化的心理热线服务,不断提高广州心理热线品牌社会影响力。各级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应当倡导劳逸结合、科学放松的工作方式,主动为医务工作人员提供求助途径,帮助医务工作人员维持身心健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宣传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
(二)公务人员。重视公务人员身心状况,结合普适性和个性化原则,为公务人员提供多层次心理健康服务。一是在各级政府机关部门推送应激、焦虑、抑郁等症状识别科普信息,提高公务人员情绪困扰自我识别能力。二是市精神卫生中心加强心理保健视频在各媒体平台的发布,方便公职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观看相应内容。三是组织公务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辅导小组活动,如网络心理健康科普讲座、网络团体心理辅导等,鼓励公务人员主动求助,由市精神卫生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四是由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为有需求的公职人员提供个性化的、保密的、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服务。
(三)其他防疫一线人员。参加防疫一线的社区工作人员、安保人员和环卫工作者等防控工作强度大、时间长,可能产生睡眠作息紊乱、应激焦虑、情绪抑郁等精神心理问题。各上级管理部门应注意科学安排工作,利用社会资源、志愿者服务团队为一线人员提供适宜的心理健康服务,对于出现严重心理行为的个体提供主动干预;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转介机制,必要时给予医疗转介服务。
(四)复工复产人员。各类企业、厂矿单位应当提前做好新冠肺炎相关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树立“新冠肺炎可防可治”的科学观念,减低恐慌情绪。各类企业、厂矿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心理减压、心理调节等专题职工学堂,为复工复产人员提供心理服务支持;通过提供心理热线号码、推送心理服务机构信息,鼓励复工复产人员主动寻求心理援助。
(五)青少年学生。各类学校做好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培养青少年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在开展线上教学期间,注意引导青少年学生规律作息,合理安排使用电子产品时长。学校教师应当注意引导学生主动识别过分焦虑、紧张和抑郁等不良情绪,积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于心理问题较为严重的学生应当及时转介至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诊治。市青少年服务台12355热线加强和市心理援助热线的互联互通,做好高危心理问题来电个案的处理和跟踪。 积极开展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市精神卫生中心继续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工作,通过推送科普文章,印制科普小册子、海报等宣传物资,组织在线科普讲座、提供免费心理咨询热线等方式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一是市精神卫生中心、各区精防管理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撰写高质量稿件交由市卫健委向援鄂医疗机构发送推文向社会发布。二是市精神卫生中心制作、收集如呼吸训练、冥想、正念类放松法、音乐运动减压法等,上传至广州心理健康微信公众号及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官网等在线咨讯平台,定时更新,以满足广大抗疫医护人员及其家属的自我心理调适需求。三是市精神卫生中心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医院平台和“广州心理健康”平台建设,逐步开放线上心理咨询服务,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求助途径,为需要进一步诊疗的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做好新冠肺炎患者身心健康随访工作
一是各定点机构应当做好新冠肺炎患者住院期间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干预工作,及时提供精神心理专科联络会诊服务。二是市精神卫生中心要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市新冠肺炎治愈出院人员身心健康跟踪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协同其他相关等单位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随访工作,定期对其心理健康状态进行评估,监测其焦虑、抑郁、创伤后应激障碍等精神障碍发病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心理调适、心理危机干预和精神专科转诊等处理。三是对需要精神科诊疗的患者应当按照《精神卫生法》有关规定依法报告并纳入社区管理,确保出院患者获得便捷、连续的心理健康和精神专科诊疗服务。 提升社区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能力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巩固期,各政府机关部门、大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常见心理危机和精神症状识别知识,了解疫情后有关人员可能出现应激、焦虑、抑郁等精神心理问题,尽快联系专业机构进行干预,做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介。有条件的单位可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转诊机制,帮助在岗人员、在校学生及时获得专业支持。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精防管理机构在所在辖区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培训工作。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组织撰写常见心理危机和精神症状识别宣传培训材料,供各机构使用。
广州市抗疫心理健康信息资源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