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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处置紧急工作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处置紧急工作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印府办发〔2007〕1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9月5日上午,县人民政府接到畜牧局报告,8月13日我县一个体商贩从外省引进257头生猪,其中流入我县境内的有221头,分别投放到峨岭、板溪、杉树、沙子坡、木黄、新业、罗场、永义、朗溪、合水10个乡镇,流入我县境内的生猪经省兽防站确认患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接到报告后,县长肖洪同志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疫情控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现将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议定事项:县人民政府将按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发布“疫区封锁令”。成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行文下发。
  落实情况:1、自治县人民政府已于当日以县人民政府1号令下发“疫区封锁令”到相关乡镇。2、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于当日以印府办发〔2007〕116号下发领导小组文件。   二、议定事项:由县畜牧局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迅速组织人员赶赴有关乡镇,对感染疫病的生猪进行捕杀、焚烧、深埋、消毒等处理,并设立封锁带。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迅速组织人员,全力参加,力争在今天内完成捕杀任务。县工商局组织人员立即关闭10个乡镇的活禽交易市场,防止疫情蔓延。县畜牧局和工商局每日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促疫情处置进展情况。
  落实情况:1、县畜牧局已按照分片包干负责制于当日到各自负责区域开展工作。2、当日已基本完成疫病猪捕杀工作。(流入我县疫病生猪221头,同群感染和疑似感染422头,共计643头。截止9月6日凌晨5时,已因疫病死亡72头,组织捕杀571头)。3、县工商局已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关闭相关乡镇活畜交易市场。4、县政府办已按要求将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书面上报县人民政府。   三、议定事项:对我县疫猪的流出情况由县畜牧局向有关县市通报情况。
  落实情况: 县畜牧局已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向相关县市(引进时流往松桃方向36头,从我县板溪镇流入铜仁市谢桥6头)通报情况。   四、议定事项:对遭捕杀的生猪,由县财政对养殖户进行补助,150斤以上每头补助600元,150斤以下每头补助300元。
  落实情况:待捕杀结束后解决。   五、议定事项:对这次疫情的处理,由县畜牧局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入启动程序。
  落实情况: 取证工作已结束,待捕杀结束后依法进入程序。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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