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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关于有序恢复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

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关于有序恢复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


  为配合各行各业复工复产,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决定分批次有序恢复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业务办理。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期,为做好日常业务办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市政务服务中心有序恢复现场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两批次恢复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业务办理。
  其中,第一批次涉及以下10家窗口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税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恢复窗口现场业务办理时间:2月26日。
  第二批次涉及以下35家窗口单位:市公安局(户籍和出入境窗口)、城管局、民政局、气象局、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来宾日报社、来宾供电局、来宾水务公司、中燃公司来宾分公司、广西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柳州分中心、中国铁搭来宾分公司、市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分中心、邮政速递公司来宾分公司、一窗受理窗口(共21个窗口单位);恢复窗口现场业务办理时间:预计3月上旬,具体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为避免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对于可通过“网上办、预约办、掌上办”等线上服务方式办理的事项,建议企业和群众选择线上服务方式办理。暂未恢复现场服务的窗口事项,企业和群众可继续通过“网上办、预约办、掌上办”等线上服务方式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理的紧急事项,可拨打服务窗口电话预约一个适当的时间进行办理。   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到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企业和群众,请务必携带身份证与手机,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减少逗留时间。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体征异常的,暂不允许进入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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