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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呼吸道、肠道和虫媒传染病综合监测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呼吸道、肠道和虫媒传染病综合监测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11〕56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6年7月,我厅制定并印发13个传染病及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方案(苏卫疾控〔2006〕47号),在全省分别设置国家级和省级急性传染病监测点,健全完善了我省传染病监测体系。当前,为适应传染病防控形势的变化,提高传染病监测预警与预防控制能力,我厅决定对全省急性传染病监测点进行调整,并组织开展呼吸道、肠道和虫媒传染病综合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月起,全省急性传染病监测工作将通过专病监测、综合监测及专题调查等三种方式开展。专病监测主要保留国家级专病监测点,取消除鼠疫、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症以外的省级专病监测点,专病监测仍执行原定的各项监测工作方案。综合监测主要是针对不同类型的传染病开展综合性的监测工作,其中在南京市、苏州市、泰州市开展呼吸道传染病综合监测,在无锡市、徐州市、南通市开展肠道传染病综合监测,在连云港市、盐城市、镇江市开展虫媒传染病综合监测,综合监测工作方案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下发。专题调查主要是为及时掌握重点传染病流行动态、了解流行规律和影响因素所开展的相关调查研究。调整后的全省急性传染病监测病种及监测点设置情况详见附件。   二、请各市及相关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急性传染病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监测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的监测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间、单位间沟通与合作,确保监测工作各环节顺利衔接。要将急性传染病监测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考核、评比,通过开展督导检查,推动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各地要重视现场调查、实验检测、数据报送与汇总分析的及时性,加强监测分析结果的交流与共享,使之及时服务于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升监测数据在传染病预警预测中的应用效力。   三、各市及相关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监测工作方案培训与监测任务落实,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完成现场调查、实验检测、数据报送与汇总分析等工作;同时,组织对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监测工作严格按方案要求开展。   四、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监测工作,按照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数据收集、标本采集与报送等工作;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各部门的经常性督导,强化医护人员监测工作职责,明确任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江苏省急性传染病监测病种及监测点设置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江苏省急性传染病监测病种及监测点设置一览表

类型

监测病种

监测点

备注

国家级专病监测

霍乱

海安县、赣榆县

原省级监测点海安县调整为国家级监测点;取消国家级监测点扬中市、省级监测点盐城市盐都区。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常州市、淮安市、扬州市、宿迁市

肾综合征出血热

赣榆县

取消省级监测点沛县、金坛市。

狂犬病

盐城市

取消省级监测点镇江市丹徒区、沭阳县。

伤寒、副伤寒

江阴市、兴化市

取消省级监测点苏州市吴中区。

流感

全省

病毒性腹泻

苏州市

取消省级监测点南京市儿童医院。

手足口病

全省

取消省级监测点徐州市、常州市、泰州市。

人感染猪链球菌病

如皋市、东台市

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为主)

徐州市铜山区、东台市

耶尔森氏菌

徐州市铜山区、东台市

省级专病监测

鼠疫

沛县、溧阳市

取消省级监测点常州市新北区。

病毒性肝炎

--

取消省级监测点金坛市、盱眙县、盐城市盐都区、泰兴市。

登革热

--

取消省级监测点建湖县、兴化市。

布鲁氏菌病

--

取消省级监测点宜兴市、淮安市淮阴区。

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症

溧水县、宜兴市、溧阳市、盱眙县

取消省级监测点南京市江宁区、沛县、东海县。

省级综合监测

呼吸道传染病

南京市、苏州市、泰州市

肠道传染病

无锡市、徐州市、南通市

虫媒传染病

连云港市、盐城市、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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