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呼吸道、肠道和虫媒传染病综合监测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呼吸道、肠道和虫媒传染病综合监测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11〕56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6年7月,我厅制定并印发13个传染病及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方案(苏卫疾控〔2006〕47号),在全省分别设置国家级和省级急性传染病监测点,健全完善了我省传染病监测体系。当前,为适应传染病防控形势的变化,提高传染病监测预警与预防控制能力,我厅决定对全省急性传染病监测点进行调整,并组织开展呼吸道、肠道和虫媒传染病综合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2年1月起,全省急性传染病监测工作将通过专病监测、综合监测及专题调查等三种方式开展。专病监测主要保留国家级专病监测点,取消除鼠疫、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症以外的省级专病监测点,专病监测仍执行原定的各项监测工作方案。综合监测主要是针对不同类型的传染病开展综合性的监测工作,其中在南京市、苏州市、泰州市开展呼吸道传染病综合监测,在无锡市、徐州市、南通市开展肠道传染病综合监测,在连云港市、盐城市、镇江市开展虫媒传染病综合监测,综合监测工作方案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下发。专题调查主要是为及时掌握重点传染病流行动态、了解流行规律和影响因素所开展的相关调查研究。调整后的全省急性传染病监测病种及监测点设置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市及相关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急性传染病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监测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的监测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间、单位间沟通与合作,确保监测工作各环节顺利衔接。要将急性传染病监测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考核、评比,通过开展督导检查,推动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各地要重视现场调查、实验检测、数据报送与汇总分析的及时性,加强监测分析结果的交流与共享,使之及时服务于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升监测数据在传染病预警预测中的应用效力。 各市及相关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监测工作方案培训与监测任务落实,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完成现场调查、实验检测、数据报送与汇总分析等工作;同时,组织对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监测工作严格按方案要求开展。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监测工作,按照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数据收集、标本采集与报送等工作;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各部门的经常性督导,强化医护人员监测工作职责,明确任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江苏省急性传染病监测病种及监测点设置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江苏省急性传染病监测病种及监测点设置一览表
类型 | 监测病种 | 监测点 | 备注 |
国家级专病监测 | 霍乱 | 海安县、赣榆县 | 原省级监测点海安县调整为国家级监测点;取消国家级监测点扬中市、省级监测点盐城市盐都区。 |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 常州市、淮安市、扬州市、宿迁市 | ||
肾综合征出血热 | 赣榆县 | 取消省级监测点沛县、金坛市。 | |
狂犬病 | 盐城市 | 取消省级监测点镇江市丹徒区、沭阳县。 | |
伤寒、副伤寒 | 江阴市、兴化市 | 取消省级监测点苏州市吴中区。 | |
流感 | 全省 | ||
病毒性腹泻 | 苏州市 | 取消省级监测点南京市儿童医院。 | |
手足口病 | 全省 | 取消省级监测点徐州市、常州市、泰州市。 | |
人感染猪链球菌病 | 如皋市、东台市 | ||
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为主) | 徐州市铜山区、东台市 | ||
耶尔森氏菌 | 徐州市铜山区、东台市 | ||
省级专病监测 | 鼠疫 | 沛县、溧阳市 | 取消省级监测点常州市新北区。 |
病毒性肝炎 | -- | 取消省级监测点金坛市、盱眙县、盐城市盐都区、泰兴市。 | |
登革热 | -- | 取消省级监测点建湖县、兴化市。 | |
布鲁氏菌病 | -- | 取消省级监测点宜兴市、淮安市淮阴区。 | |
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症 | 溧水县、宜兴市、溧阳市、盱眙县 | 取消省级监测点南京市江宁区、沛县、东海县。 | |
省级综合监测 | 呼吸道传染病 | 南京市、苏州市、泰州市 | |
肠道传染病 | 无锡市、徐州市、南通市 | ||
虫媒传染病 | 连云港市、盐城市、镇江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