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切实保障畜牧业稳定生产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切实保障畜牧业稳定生产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密切关注防控形势变化,分析研判可能影响稳产保供的不利因素,未雨绸缪,及早准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畜牧业稳定生产、有序流通、有效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春节前后畜禽稳定生产。保障重要节假日畜产品生产供应,既是畜牧业发展需要,更是事关群众福祉的民生大事。各地要切实加强生产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场户适时出栏;指导做好春季补栏准备,提前落实种苗计划,确保生产有序衔接、供应不断档。强化服务指导和监管,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密切关注雨雪、严寒等天气变化,做好圈舍加固、畜禽保温等措施。   二、及早做好饲料等生产物资储备。针对新冠疫情可能引发物流受阻、供应不畅等问题,要及时提醒养殖场户根据生产计划,加强与饲料等供应商的对接,合理储备饲料等生产资料。饲料生产企业要整理库存库容,做好大宗原料采购,提高储备质量,既保证生产,也备不时之需。要指导有用工的规模养殖场、饲料企业等单位,关心员工健康和生活,备足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确保人员稳定、生产有人。   三、协调做好畜产品及生产物资流通。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控形势的研判,重点关注畜禽产品及生产物资在交通运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主动保持与交通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基层政府的沟通联系和密切协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保障畜禽及产品和生产、防疫物资的运输车辆及时有序通行,积极为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排忧解难、做好服务。   四、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程序免疫、清洗消毒、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及时做好动物疫苗、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和口罩、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储备,确保快速响应、规范处置。   五、严格做好安全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防疫、检疫、无害化处理、路检站等重点岗位、一线工作的畜牧兽医人员。压紧压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职责,重点防范畜牧业生产经营场所的电气火灾、粉尘爆炸、锅炉超压、液氨泄漏、危化品违规存储使用等安全隐患,加强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留死角,确保安全。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在岗,确保通讯畅通。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