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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二连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26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快递行业防控措施的公告

二连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26号)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快递行业防控措施公告如下:

  一、为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所有居民小区、平房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快递人员、外卖送餐人员进入小区分发快递、外卖,禁止在小区门口聚众分发快递或外卖。   二、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居民小区疫情防控责任。各社区、各包联单位要协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门卫处或设置自提场所临时存放快递、外卖,由快递人员、外卖送餐人员通知客户自行领取。小区物业企业要加强快递自提场所管理,严格落实消毒消杀、安保等措施。   三、设有智能快递柜的小区,快递、外卖人员经登记并测温合格后可进入小区,全程须佩戴口罩并由小区物业人员陪同,完成快递柜取送件后应立即离开小区。   四、对没有物业进驻的小区、平房区,由各社区、包联单位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由小区值班值守人员代收或协调沿街商铺帮助分发居民快递、外卖。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严禁快递人员、外卖送餐人员进入,参照居民小区管理方式,设置自提场所临时存放快递、外卖,并落实消毒消杀、安保等措施。   六、快递、外卖送餐企业要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落实防控措施,要求工作人员投递、送餐时必须佩戴口罩。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后失效。
二连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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