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商贸流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告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商贸流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告
目前正值春节假期结束之后的人员返程高峰,境外返昆人员和市内人员流动性增加,国内疫情呈现高频散发状态,为确保我市商务领域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现通告如下:
全市各级各类商贸流通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返岗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全面排查返岗员工既往旅居史情况并作专门登记,掌握返乡员工春节期间行程和健康状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建议对返岗员工统一安排一次核酸检测,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安排上岗;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排除涉疫风险后方可重新返岗工作。 全市各级各类商贸流通企业要落实防疫管理措施,复产前要备足防疫物资,严格落实防疫检查、环境消杀、卫生整治、人流管控、场所清洁通风消毒等要求;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市疫情指挥部市场监管组相关工作要求。 属地商务部门要压实督导工作责任,强化日常巡查和工作报告机制;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到常态化坚守,坚持对所有入口(包括地下车库)进出人员严格检查佩戴口罩、双码查验、入口测温措施,并在交易结算区设置1米等候线、非接触扫码付费等防控设施。 全市各级各类商贸流通企业要督促加快员工疫苗接种计划落实,对已接种2剂灭活疫苗、1剂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年龄在18岁及以上的员工要在2周内完成接种“加强针”,实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特此通告。
昆明市商务局
2022年2月15日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