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寄递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寄递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云交运输〔2020〕12号)
各州、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
为加快邮政快递业复产复工,更好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运转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请各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 国家邮政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寄递服务保障的紧急通知》(交运 明 电〔 2020 〕 68 号)部署,结合以下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寄递服务保障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邮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好汇报,将邮政快递寄递复工复产放在优先等级,加快推进邮政快递企业和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场所复工复产。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邮政快递车辆疫情防控期间免收车辆通行费等政策,保障邮政快递车辆优先便捷通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一线从业人员防护,切实保障末端投递。
附件:交通运输部 国家邮政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寄递服务保障的紧急通知(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邮政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
云南省邮政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