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农办质监函〔2020〕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农质综函〔2020〕11号)转发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各市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抓好供应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对供应农产品的监管、检测,切实用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加大农资打假力度,确保春耕生产。厅属种植、畜牧、渔业产业管理和三个质检部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法规处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分别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各市、县要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线电话,畅通基层反映问题和投诉举报渠道。
附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