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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晋城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晋城市两级法院相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晋城市两级法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庭审、询问、听证、庭前会议等审判执行活动全部改期,具体时间由相关法院工作人员另行告知。   二、上诉期限、诉讼时效及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于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30日届满的案件,均顺延至2020年2月3日。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已收到晋城市两级法院开庭、询问传票或公告的,如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的,或者因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可以通过全国法院诉讼服务热线12368电话联系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法院将优先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安排调解及庭审工作,相关具体事宜由工作人员另行告知。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如需办理立案、案件查询等相关事项,请优先通过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jczy.shanxify.gov.cn或微信小程序“山西移动微法院”办理,或拨打12368电话咨询办理。
  当事人近期拟到全市法院办理来访、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尽量改用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开庭案件一律不安排现场旁听,确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庭审。   六、在疫情防控期间,晋城市两级法院将优先采用网络查控及线上委托方式办理执行案件,线下查控及执行可能延期。   七、在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如必须到法院现场办理或进行诉讼活动的,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自觉配合接受防控措施检查。   八、受疫情影响,部分审判执行工作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全市法院将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附: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

  全国法院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晋城中院:0356-3015139
  城区法院:0356-2617050
  泽州法院:0356-2061736
  高平法院:0356-5686131
  阳城法院:0356-4222565
  陵川法院:0356-6204203
  沁水法院:0356-3214065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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