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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疫情进一步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疫情进一步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
(苏应急〔2022〕125号)


各县级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府〔2022〕4号)精神,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疫情进一步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苏应急函〔2022〕61号)要求,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作用,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现结合太平洋财险苏州分公司、人保财险苏州分公司、平安财险苏州分公司、大地财险苏州分公司、紫金财险苏州分公司等安责险承保保险公司具体举措,提出如下措施。
  一、延长保险期限。因疫情防控需要停工停产的安责险参保生产经营单位,可向承保保险公司申请免费延长安责险保险期限最长至180天(具体延长期限根据实际停工停产时间确定)。   二、调整保费缴纳方式。安责险续保生产经营单位的保费缴纳方式,可采取分期付费、缓缴首期保费的方式。对于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首期保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三、开展安责险在线服务。各保险公司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及时、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的特点,大力开展宣传及在线咨询,在疫情防控期间,简化投保手续,开展线上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四、优先安排事故预防服务。对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单位,优先安排风控服务,为防疫工作和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培训、安全隐患排查、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监测设备及平台等,切实帮助生产经营单位降低风险、有序复工、稳定经营。   五、扩大预防费用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安责险预防费用的适用范围,可根据参保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将安责险预防费用优先用于参保生产经营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疫情防控物资。   六、开通理赔便利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开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理赔便利通道,简化理赔手续和理赔流程,特事特办、快处快赔,扎实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各项保险理赔服务。   七、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投保生产经营单位经申请获得针对新冠疫情的相关保障,鼓励承保保险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单位需求定制防疫个性化保险方案,精准化解经营风险。
  请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督促、协调各安责险承保保险公司,细化落实助企纾困措施,不断发挥安责险作用,增强参保生产经营单位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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