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疫情期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疫情期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坚决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我省水利“三类人员”新申请考试工作暂不恢复,具体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疫情期间到期需要重新考核的证书,证书有效期顺延至2020年9月30日,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统一调整。 各单位要依法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三类人员”教育和培训相关制度,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要组织好职工教育和培训,提高素质和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
2020年6月28日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