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长沙市传染病医院《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批复
- 制定机关: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湘食药监安〔2010〕13号
- 公布日期:2010.07.08
- 施行日期:2010.07.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卫生机构与人员 疫情防控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长沙市传染病医院《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批复
(湘食药监安〔2010〕13号)
长沙市第一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变更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报告》收悉。鉴于长沙市传染病医院已与你院成建制合并,根据你院提出的注销长沙市传染病医院《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申请,我局同意注销并收回长沙市传染病医院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并将长沙市传染病医院《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合并到长沙市第一医院。
此复。
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