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申诉信访工作公告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申诉信访工作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启动一级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也为维持平稳有序的信访工作秩序,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通知、指示精神和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就疫情防控期内涉诉信访及相关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1.即日起,市法院信访大厅暂时关闭,以网络、电话和来信方式接待来访,信访大厅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信访接待以及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调查、询问一律延期进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疫情防控期间,如有信访诉求,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1)网上信访:请在顶端导航栏点击“司法服务”后,在左侧导航栏点击“网上信访平台”,右上角“点击开始信访”(可直接点击此网址http://qqherzy.hljcourt.gov.cn/wsxf/lyb.php),填写姓名、联系方式及信访问题后点击“提交”,还可以在手机上进入我院微信公众号,点击诉讼服务菜单--信访平台,进入该界面;
  (2)电子邮件:请将信访材料电子件直接发送至qsfyqzxf2020@163.com;
  (3)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大厅关闭后,相关窗口值班人员将补充到12368热线值班,信访群众可拨打服务热线反映问题;
  (4)拨打信访办公电话:疫情防控期内,市法院立案二庭全员在线值班接访,办公电话如下:0452-2576121、2576120、2576206、2576116、2576115,如有信访诉求,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办公电话;
  (5)邮寄:信访群众也可通过邮政、快递等渠道将信访材料邮寄至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收(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66号,邮编:161005),同时请在邮件封皮上写明“邮寄信访”。
  4.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依法向本院申请再审的,可通过网上立案办理,避免现场提交。尚在申请再审法定期限内的,建议延迟申请;期限即将届满的,可及时将申请再审材料按上述地址邮寄至立案二庭,同时在邮件封皮上写明“申请再审立案”。申请再审案件审查过程中,法官依法予以电话询问、网上调解的,请给予配合。
  5.疫情防控期间,请当事人、信访人或委托代理人优先使用电话、来信、短信、网络、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法官和工作人员,尽量避免出行,降低风险。
  来信来访时,请准确留下您的有效联系方式。市法院已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值班记录以及收集登记等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要求,第一时间交办处理,及时复核,认真答复反馈,切实解决合理合法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