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恢复运营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恢复运营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6月2日后,我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经属地园区、镇(街道)检查验收通过并向市报备后,可以恢复运营开展托管服务。为切实做好全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恢复运营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各园区、镇(街道)和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将做好托管机构恢复运营服务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园区、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工作组统一负责本辖区托管机构恢复运营服务疫情防控工作,接受托管机构复工申请,组织实地验收检查,压实托管机构疫情防控责任,报备验收检查情况,对外公布通过机构名单和复工时间。园区、镇(街道)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工作组由园区、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园区、镇(街道)社会事务、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日常工作由园区、镇(街道)社会事务局牵头负责。各园区、镇(街道)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工作组要严格执行复工标准要求,严格验收检查程序,周密组织、稳妥有序做好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工作。市民政局要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日常业务指导,确保托管机构恢复运营服务平稳有序,疫情防控工作安全到位。 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全面做好防控
各园区、镇(街道)要压实托管机构主体责任,落实托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明确托管机构工作人员责任分工。各园区、镇(街道)社会事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与托管机构建立联系,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各托管机构要在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始终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严格按照《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运营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第二版)》)要求,全面落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托管机构的防控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并开展演练;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落实员工健康管理服务,全面摸清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加强健康监测和疫情防范教育,确保员工健康上岗;三是落实服务对象的预防检测,严格控制托管人数,加强托管机构、学校、学生家长间的沟通联系,及时排查托管学生,做好学生健康检测,实时掌握托管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通过压实防控责任,将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到每一个环节,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确保每一家托管机构复工前准备工作充分、复工后日常防疫到位、发现疫情应急处置及时。 严格执行标准要求,落实验收检查
各园区、镇(街道)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工作组要明确工作标准要求,严格按照程序逐机构、逐项目对照清单验收检查把关,坚决做到不符合条件的不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的不得开展运营服务。
(一)明确范围。可提出验收审核申请的托管机构为:依据《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设立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
(二)明确时间。6月2日起,按要求做好复工准备的托管机构可向属地园区、镇(街道)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工作组提出申请,通过验收检查并向市报备后,经向社会发布,则可以按公布的时间恢复运营开展托管服务。
(三)明确流程。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基本流程如下:
1.机构提出验收申请。托管机构应严格对照《工作指引(第二版)》和《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表》(附件4)的要求做好各项复工准备工作,按上述时间要求向属地园区、镇(街道)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工作组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复工申请(承诺)表》(附件1)、《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表》的自查部分。
2.辖区组织验收检查。属地园区、镇(街道)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工作组收到托管机构提交的验收申请后,迅速组织验收组对托管机构进行现场验收检查工作(原则上要求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未通过验收的托管机构,应出具整改告知书(参见附件6),直至托管机构整改到位复查通过后方可恢复运营服务。
3.公布通过机构名单。属地园区、镇(街道)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工作组完成现场验收和报备后,2个工作日内在属地园区、镇(街道)政府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有关托管机构名单和运营服务时间(在运营服务时间前3天发布)。市民政局也在民政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4.报备验收检查情况。属地园区、镇(街道)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工作组完成托管机构的验收检查后,填写《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复工工作验收汇总表》(附件5),向市民政局报备(原则上要求在完成验收检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市民政局将对已报备的托管机构适时组织进行抽查,抽查发现不合格的托管机构,立即责令暂停运营服务,出具整改告知书,直至整改到位复查通过后方可再恢复运营服务。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安全规范
各园区、镇(街道)和市各有关单位要抓住疫情防控的契机,根据《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履行业务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全市托管机构安全规范运营。一是加强安全监管。托管机构在没有通过复工验收检查前,严禁擅自运营服务、接收托管学生,对未经检查验收擅自开展托管服务的,一经发现即纳入“黑名单”,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要建立托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检查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托管机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全面清理整治。要充分利用现场检查验收机会,对辖区存量托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检查,对不符合基本开业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关停清理。对无牌无证违法运营的托管机构,一方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依法进行查处;另一方面属地园区、镇(街道)要给予重拳打击,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行清理整治,坚决做到停得了、关得住、清得掉。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市民政、住建、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协调理顺明确审批程序要求,严格登记审批把关,积极引导托管机构办理或完善相关资质;各园区、镇(街道)和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总结研究,进一步丰富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管理,引导规范化发展。
附件:1.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复工申请(承诺)表
2.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员工健康卡
3.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学生信息登记卡
4.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表
5.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复工工作验收汇总表
6.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整改告知书(范本)
7.通过验收检查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名单公告(范本)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
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复工申请(承诺)表
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所属园区、镇(街道) | 详细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 机构登记 成立时间 | |||
业务范围 | 场所面积 | |||
员工人数 | 学生人数 | |||
拟复工日期 | 是否涉及 餐饮管理 | |||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本机构已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准备工作,要求恢复运营服务,本机构郑重承诺如下: 1.坚决执行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自觉遵守关于托管机构复工的相关规定; 2.恢复运营前主动向属地管理部门申请,未经验收检查通过不擅自运营开展托管学生服务; 3.认真履行托管机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运营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要求做好准备。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做好疫情情况报告处置。 4.已做好复工的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等各项安全举措和安保措施, 5.严格按照《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合法开展经营托管服务。 6.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全面。同时,严格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和台帐,不迟报,不瞒报。 7.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主体责任,接受责任追究和相应处罚措施。 申请机构(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20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两份,机构自存一份,报送属地管理部门一份。
附件2
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员工健康卡
机构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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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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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是否离莞 | □无离莞 | 最近一次何时返回东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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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莞 | |||||||
离莞行程安排 | ① 月 日至 月 日,到 ② 月 日至 月 日,到 ③ 月 日至 月 日,到 | ||||||
离莞及返回时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列车班次、航班、客运车、自驾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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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返岗前7天内,是否有进行核酸检测,以及检测结果 | 1.核酸检测:□有 □无 2.检测结果:□阴性 □阳性 | ||||||
目前,本人身体健康状况 | □健康,无症状 □发热(37.3度以上) □咳嗽 □气促 □乏力 □其他症状 | ||||||
近14天内,本人有无出现以下情况? | □发热(37.3度以上) □咳嗽 □气促 □乏力 □以上都无 | ||||||
近14天内,同住家庭成员有无出现以下情况? | □发热(37.3度以上) □咳嗽 □气促 □乏力 □以上都无 | ||||||
近14天内,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 □有 □没有 |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情况属实,不存在任何隐瞒的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
承诺人签名: | |||||||
备注: 1.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员工包含在机构内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接送照管人员、保洁员、保安、食堂从业人员、校车司机等,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身体健康者方可申请返回机构上岗。 2.此表于返岗当天提交给机构管理人员,由机构存档。 3.“近14天”是指上岗的前一天起,往前计算14天。 4.请准备好本人返莞的车票、机票等备查。 |
附件3
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学生信息登记卡
机构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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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 监护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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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 |
| 所在班级 |
| 班主任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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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 是否离莞 | □无离莞 | 最近一次 何时返回东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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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莞 | |||||||
离莞行程安排 | ① 月 日至 月 日,到 ② 月 日至 月 日,到 ③ 月 日至 月 日,到 | ||||||
离莞及返回时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列车班次、航班、客运车、自驾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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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生本人身体健康状况 | □健康,无症状,并已返校上学 □发热(37.3度以上) □咳嗽 □气促 □乏力 □其他症状 | ||||||
近14天内,学生有无出现以下情况? | □发热(37.3度以上) □咳嗽 □气促 □乏力 □以上都无 | ||||||
近14天内,同住家庭成员有无出现以下情况? | □发热(37.3度以上) □咳嗽 □气促 □乏力 □以上都无 | ||||||
近14天内,学生及同住家庭成员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 □有 □没有 |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情况属实,不存在任何隐瞒的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因隐瞒造成相关后果的责任。同时,如我的孩子在校、在托期间,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身体不适情况需要医学观察、健康隔离、送医治疗等,我同意康复并经所在学校允许返校上学后才将孩子送托,或及时到场接受有关方面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的管控措施。 | |||||||
家长(监护人)签名: | |||||||
备注: 1.此表于学生入托当天提交给托管机构;机构存档备查,并注意保密。 2.“近14天”是指开学的前一天起,往前计算14天。 3.学生需身体健康并经所在学校同意返校上学后,才能入机构托管。 |
附件4
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表
检查时间:2020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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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登记成立时间 |
| 所属园区、镇(街道)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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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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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 场所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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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正常运作员工总人数 人,已做核酸检测 人,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人、阳性 人。 | |||
机构已接收托管服务学生总人数 人,符合条件可即入托学生人数 人;学生所在学校同意返校上学 人,暂不同意返校 上学 人;机构托管学生人均室内面积 平方米。 学生分布情况:学校 ,班级 ,人数 人;学校 ,班级 ,人数 人; 学校 ,班级 ,人数 人;学校 ,班级 ,人数 人; 学校 ,班级 ,人数 人;学校 ,班级 ,人数 人; 学校 ,班级 ,人数 人;学校 ,班级 ,人数 人; 学校 ,班级 ,人数 人;学校 ,班级 ,人数 人; 学校 ,班级 ,人数 人;学校 ,班级 ,人数 人; 学校 ,班级 ,人数 人;学校 ,班级 ,人数 人; 学校 ,班级 ,人数 人;学校 ,班级 ,人数 人。
说明:以上有关托管机构的基本情况由机构在自查时填写,验收检查时核查。 |
核验 项目 | 工作任务 | 检查要点 | 核验方式 | 自查情况 | 核验结果 | 备注 |
一、建立疫情防控机制 | 1.明确责任分工 | 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明确机构内部人员责任分工。 | 查阅资料 | 是□ 否□ | 是□ 否□ | |
2.复工工作方案 | 制定复工工作方案,做好复工准备。 | 查阅资料 | 是□ 否□ | 是□ 否□ | ||
3.日常防控方案 | 制定包括日常清洁消毒、体温测量、进出管理、人员摸排等内的日常防控方案。 | 查阅资料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4.应急预案 | 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发生突发、异常情况,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 查阅资料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5.应急演练 | 开展1次疫情防控演练、应急演练,员工熟悉掌握应急处置工作内容和流程。 | 查阅资料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6.疫情报告制度 | 建立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员工、学生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及时按要求流程处置、送诊就医,突发情况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 查阅资料 | 是□ 否□ | 是□ 否□ | ||
7.体温检测制度 | 建立体温检测制度,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晨检午检,进入机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 查阅资料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8.沟通协调制度 | 建立机构与学生家长、学校以及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制度,及时掌握学生情况,及时报告情况。 | 查阅资料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9.清洁消毒制度 | 建立机构通风、消毒和环境卫生检查制度,明确用餐场所、休息室、卫生间、公共活动空间等重点场所和物具的清洁消毒要求。 | 查阅资料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10.健康教育制度 | 建立传染病防控和健康教育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疫病防控知识和健康管理。 | 查阅资料 | 是□ 否□ | 是□ 否□ | ||
11.缺勤跟踪制度 | 建立缺勤登记跟踪制度,落实人员登记追踪员工和学生缺勤情况,因病缺勤的做好病因登记追踪,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 | 查阅资料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 12.场所全面清洁 | 全面清洁,整治卫生死角,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并及时清运。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是□ 否□ | 是□ 否□ | |
13.保洁消毒并记录 | 加强场所重点区域、设施与物体表面的保洁和消毒,做好定期清洁消毒的记录。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是□ 否□ | 是□ 否□ | ||
14.洗手设施配置 | 洗手间、洗手设施配足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 现场检查 | 是□ 否□ | 是□ 否□ | ||
15.接送校车清洁消毒 | 按要求做好学生接送校车的清洁、通风、消毒,以及车上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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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持空气流通清洁 | 16.加强通风换气 | 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场所空气流通。一般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现场检查 | 是□ 否□ | 是□ 否□ | |
17.通风方式方法 | 首选自然通风,确保排气扇运转正常。无法采用自然通风的,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使用机械通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按要求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 现场检查 | 是□ 否□ | 是□ 否□ | ||
18.开展空气消毒 | 定期开展空气消毒,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空气消毒机按要求进行消毒。 | 现场检查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19.基本通风条件 | 场所是否满足上述通风条件,不能满足条件的场所,不得投入使用。 | 现场检查 | 是□ 否□ | 是□ 否□ | ||
四、配足防控物资设施 | 20.防控物资储备 | 配齐体温计、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工作服、鞋套、碘伏、洗手液、紫外线灯或空气消毒机、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并储备至少可供两周使用的量。 | 现场检查 | 是□ 否□ | 是□ 否□ | |
21.消毒剂保管使用 | 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员工懂得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并做好个人防护。 | 现场检查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22.设立健康观察室 | 按照要求设置1个及以上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室,并做好通风、消毒。 | 现场检查 | 是□ 否□ | 是□ 否□ | ||
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 23.执行食品安全规范 | 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证食品采购、加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成品留样制度。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24.厨房清洁消毒 | 按要求做好厨房地面、厨具的清洁消毒。 | 现场检查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25餐(饮)具清洁消毒 | 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消毒后要注意保洁。 | 现场检查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六、实行内部封闭管理 | 26.场所出入管理 | 托管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机构从业人员及托管学生外,无关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进入机构。严把入口关,全体员工均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粤康码绿码及体温<37.3℃人员方可入内,红码不得入内。 | 现场检查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27.进入信息登记 | 建立进入人员登记制度,做好进入人员信息登记。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是□ 否□ | 是□ 否□ | ||
七、防疫宣传培训教育 | 28.健康知识宣传 | 设置宣传栏,张贴防控告示,放置宣传手册,宣传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和健康知识。 | 现场检查 查阅资料 | 是□ 否□ | 是□ 否□ | |
29.疫情防控知识学习培训 | 开展疫情防控、疾病预防、清洁消毒等学习培训,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 现场检查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30.复工告知 | 提前向员工、学生和家长发放告知书,告知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 查阅资料 随机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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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员工健康排查监测 | 31.建立健康档案 | 全面摸清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 | 查阅资料 | 是□ 否□ | 是□ 否□ | |
32.员工核酸检测 | 所有员工在返岗前7天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方可返岗。 | 现场检查 查阅资料 | 是□ 否□ | 是□ 否□ | ||
33.日常健康监测 | 员工首次返工前一天需要提供粤康码,绿码的健康者方可上岗;填报健康卡,自觉实行体温晨检午检,按要求做好日常健康监测。 | 现场检查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34.个人健康防护 | 上下班途中必须正确佩戴口罩,疫情期间,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尽量不参与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进入机构时进行体温检测、手消毒,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 | 现场检查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九、服务对象健康管理 | 35.掌握健康状况 | 机构要加强与学生家长、所在学校沟通联系和合作联动,互相配合互通信息,提前掌握托管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机构托管的学生,必须是经所在就读学校同意返校上课的学生,入托时提供信息记录卡。否则,不能提供托管服务。 | 查阅资料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36.控制托管人数 | 托管学生人均室内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人;在《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颁布前设置在住宅类民用建筑内的托管机构,其工作人员、学生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0人,当总人数超过30人时,按人均室内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人的标准执行。 | 现场检查 查阅资料 | 是□ 否□ | 是□ 否□ | ||
37指导做好防护 | 疫情期间,托管学生进入托管机构,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和佩戴好口罩。日常,指导学生注意个人防护和卫生健康,按照正确洗手法洗手,保持手卫生。 | 现场检查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38.减少人员聚集 | 用餐时采取有效措施分隔分散学生,避免扎堆就餐;休息场所人均面积符合要求,划分成若干小单元管理,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 现场检查 | 是□ 否□ | 是□ 否□ | ||
十、消防安全 | 39.开展消防自查 | 落实消防安全要求,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巡查。 | 查阅资料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
40.疏散通道畅通 | 确保消防标识指示清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 现场检查 | 是□ 否□ | 是□ 否□ | ||
41.设施器材完好 | 确保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灭火器、消防栓等器材齐全完好。 | 现场检查 | 是□ 否□ | 是□ 否□ | ||
42.消防应知应会 | 机构员工知晓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懂得使用消防器材、懂得消防安全应急处置。 | 现场检查 随机访谈 | 是□ 否□ | 是□ 否□ |
说明:1.任意一项核验结果为“否”,即验收为不合格。
2.验收不合格的,须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恢复运营开展托管服务。
3.上述清单项目中,机构如无该项目的请在备注栏中填“无”。
附件5
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验收汇总表
单位盖章:(园区、镇、街道) 填表时间:2020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学生校外托管 机构名称 | 机构所在详细地址 | 机构员工人数 | 托管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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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工作组意见(是否同意机构复工): 工作组全体人员签名: 时 间: 年 月 日 |
附件6
(机构全称):
经核验,你机构在核验项目第 条上未达标,不予同意复工。
你机构须即行整改,整改自查到位后再提交验收申请。在未整改到位并通过验收前,不得擅自对外运营开展托管服务。
复工验收检查工作组
(属地社会事务局代章)
2020年XX月XX日
附件7
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名单公告(范本)
根据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申请,经XX园区、镇(街道)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复工验收检查工作组检查验收通过并向东莞市民政局报备,以下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具体见附表名单)符合要求,可以于XX年XX月XX日起恢复运营,根据《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托管服务。
通过验收检查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名单
序号 | 学生校外托管 机构名称 | 机构所在详细地址 | 机构员工人数 | 托管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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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验收检查工作组
2020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