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进出通化、公主岭地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紧急通知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进出通化、公主岭地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紧急通知
(2021年)
按照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保障通化和公主岭地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范围
从即日起,从省内收费站驶入,在通化、通化南、通化西、清河、集安、公主岭、范家屯收费站驶出的运送疫情防控医用品、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重要生活物资和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免费通行终止时间根据疫情需要确定)。ETC车辆需停车出示通行证,经查验合格后,方能免费通行。运往省外的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仍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河北石家庄和邢台地区疫情防控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1〕10号)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邮政局关于科学精准做好河北、北京等地应急物资运输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1〕14号)的要求执行。 自行下载办理《通行证》并持证通行
为确保疫情防控物资运输效率,实现快捷输送,从即日起,凡运往通化、公主岭地区的疫情防控物资(人员),一律办理《通行证》。各地要将具体样式在网上公开,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随车携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同时,将始发地、终到地、运送品名和车辆数电话报告当地交通运输局。各地要向社会公开应急运输保障电话,并通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互联网、收费站出入口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各类应急物资运输企业、驾驶员能够知晓和使用应急运输电话。对于短期内向通化市、公主岭市运输物资的驾驶员要实行封闭式无接触作业,并原则上不需采用隔离14天的措施。 全面做好公路通行保障
在全力阻断病毒传播的同时,坚决保障公路交通网络和应急运输通道畅通。对持有《进出通化、公主岭地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无条件放行,坚决落实绿色通道通行政策,确保应急运输保障车辆顺畅通行。各县(市、区)不得出台任何阻碍应急物资运输的“土政策”,严禁违规设卡阻断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要及时协调解决公开电话所反映的应急运输车辆通行问题,严禁推诿扯皮、搪塞和拖延不决。涉及跨地、跨省车辆通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市级相关部门报告。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物资运输公开电话:0431-85636927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物资运输公开电话:18943698221
附件
进出通化、公主岭地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 站至 站)
承运单位: (名称)
(背面)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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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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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
车 | 车 轴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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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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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货总重 | (吨) | |
客
车 | 核载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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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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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收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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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线路 及途经市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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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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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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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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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要求 | 请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交通组织,保障相关车辆免费快捷通行。 |
特别提醒: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 企业法人,将纳入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