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
- 发文字号:陕卫办疾控发〔2015〕7号
- 公布日期:2015.01.12
- 施行日期:2015.01.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疫情防控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陕卫办疾控发〔2015〕7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卫生计生局,府谷县、神木县卫生局,省疾控中心:
春季是流感、腮腺炎、麻疹、风疹和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同时随着气温转暖,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将逐渐抬头,随着春节后人流返城、学校开学,春季传染病疫情发生风险不断上升。加之,近期个别市县陆续发现输入性腺病毒肺炎病例。为进一步做好和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提高认识,积极做好防控准备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管理,不断完善与教育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未雨绸缪,把防控流感、腮腺炎、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工作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就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传染病防控责任,加强内感染控制,加大对传染病防控工作人员的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疫情报告以及医疗诊治的培训力度,提高其预防控制、临床诊断和救治能力。各级疾控机构要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确保有效应对传染病暴发疫情。 切实做好疫情监测、报告、控制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春季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报告质量。要组织专家科学研判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形势,及早捕捉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各级疾控机构要安排专人动态监视辖区传染病报告信息,及时进行审核,每日汇总分析结果,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履行传染病发现和报告的职责,一旦发现就诊病人特别是来自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部门的病例异常增多等情况,应尽快向疾控机构通报,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及院内感染控制的监督检查,指导医疗机构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进行整改。 强化指导和督查,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类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是流感、水痘、手足口病等高发区域。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疾控、综合监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及学校卫生保健人员传染病防控业务的指导和督查,督促其落实好春季流感、水痘、手足口病等高发传染病的晨午检、缺勤缺课登记和报告制度,做好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工作。要加强流感、手足口病、风疹、腮腺炎、水痘等易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的疾病的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协同处理,确保学生人群的群体健康。 全力以赴做好传染病病例的救治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春季传染病的救治工作,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工作和传染病网络直报等防病工作制度;要组织感染科、呼吸科、消化科、神经内科等重点科室医护人员开展春季主要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升对流感、麻疹、手足口病等疾病的发现和诊断能力,各级各类医疗机要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特别加强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和救治;要认真落实消毒隔离措施,杜绝医源性传播,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宣教工作
各市县(区)要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为做好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抓手,以学校、儿童活动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和集贸市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人口集中地区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病媒生物控制,促进群众增强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传染病防控环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春季传染病疫情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材料,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短信、宣传栏等多方式和多渠道广泛开展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让群众掌握相关传染病的预防知识,树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自我防护意识。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