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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4月20日通报,我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为湖北武汉来津务工人员并进入工地。为强化现阶段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疫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做好现阶段武汉市进津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178号)文件要求,不得松懈放松。武汉市进津人员凭天津“健康码”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精准安全有序进津,纳入单位、社区14天健康监测随访,无需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健康码”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项要求的,不能进入工区及住宿区。武汉市进津人员持天津健康码显示“橙码”或“红码”者,要严格按照我市相关防控政策执行。   二、各单位要严格人员健康档案管理,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档案管理必须真实,不得走过场。要及时了解员工身体状况,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立即由专用车辆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建议对近期来自湖北省返津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要加强建设工地封闭式集中管理,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全市建设工地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要求,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登记、核查,非本工地人员严禁入内,严禁将不合格人员带入。真实采集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实名信息。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相对隔离,实行分批、分岗、分区管理。同时,继续做好食堂、宿舍等后勤防疫措施,坚决防止人员聚集,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疫情应急处置。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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