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有关业务的通告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有关业务的通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履行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责任,省司法厅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我省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减少办理业务人员的流动,保障广大群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和咨询服务需求,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在我省疫情防控期间,海口、三亚市司法局原则上不受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档案调转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此期间办理的,可采取邮寄申请材料的形式向省司法厅或海口、三亚市司法局申请。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恢复正常受理。 在我省疫情防控期间,海口、三亚市司法局暂停现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工作。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恢复正常办理。 在我省疫情防控期间,涉及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的相关咨询,请通过电话方式进行,省司法厅和海口、三亚市司法局将认真做好解答工作。
海南省司法厅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 号省司法厅办公楼304室;电话:0898-65919093、65919092;
海口市司法局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楼二层2021室;电话:0898-68723943。
三亚市司法局
地址:三亚市迎春路5号(同心家园四期旁)市司法局四楼406室;电话:0898-88276791。
海南省司法厅
2020年2月7日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