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细化全市社区(村)最小管理单元疫情防控工作的命令
- 制定机关: 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 发文字号: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6号
- 公布日期:2020.02.04
- 施行日期:2020.02.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6号)
根据2月2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的第8号令,现就进一步细化全市社区(村)最小管理单元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防控措施,每个管理单元都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 城市社区防控网格进一步划分到小区、楼栋和家庭,防控措施细化到楼栋、落实到家庭。以小区为管理单元,建立由社区干部、卫生检疫、公安、城管、物业等方面人员组成的防控工作队伍,开展健康监测、摸排等工作,强化小区人流进出管理。社区、小区、楼栋、家庭要逐级包保,并逐级明确包保责任人。 农村防控网格进一步划分到自然村、村民组和家庭,防控措施细化到村民组、家庭,建立由村干部、党员和村医等方面人员组成的防控工作队伍,开展健康监测、摸排等工作,强化农村人流进出管理。行政村、自然村、 村民组、家庭要逐级包保,并逐级明确包保责任人。 社区干部、村干部要熟练掌握“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的具体要求,对防控工作人员要进行培训,让防控工作人员熟悉测温仪器使用方法和检测标准。
以上工作由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配合。
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