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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建设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2022年修订)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建设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邯建安〔2022〕4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邯郸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检测、设计单位:
  为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施工工地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我局修定了《邯郸市建设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请将工作指南内容制作成公示牌,置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指导施工现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邯郸市建设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邯郸市建设局
  2022年4月4日

  附件:
邯郸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科学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防控要求,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编制依据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
  2.《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0年9月21日印发)
  4.《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22年4月1号印发)   二、防控措施
  (一)防控体系建设。
  1.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专职疫情防控岗位,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建设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处置工作;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方案和措施,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务工人员闭环管理;监理单位负责审查相关方案、措施及其可行性、安全性,并检查督导落实。
  (二)人员管理。
  项目部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建各方聘用的所有人员施行闭环管理。
  3.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项目部要做好日常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
  4.密切关注国内各地疫情新动向,立足于“早”和“快”,对发现有近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发生地旅居史(出差、旅游、探亲、工地调配、方舱医院和方舱隔离点建设完成返回等)的人员,按照属地街道(乡镇)、疫情防控部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做好核酸检测、自我隔离等工作,并对接触人员应查尽查、应隔尽隔、应检尽检。对发现方舱医院和方舱隔离点建设完成返回人员,严格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5.在施工现场进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禁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6.外来人员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接。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测体温、核对人员身份及健康状况等有关情况,核实无误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7.施工期间,根据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对参与施工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同时严格按照新冠疫苗接种范围、接种时间要求,全面完成房屋建筑工地施工和管理人员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8.参与施工人员拟离开施工现场前48小时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两次间隔应超过24小时),全部阴性后方可离开。若发现可疑或阳性人员,应立即按规定上报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9.方舱医院和方舱隔离点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尽量使用本地工人;施工完成后,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由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点对点返回项目部所在地,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自我隔离等工作。
  (三)施工现场管理 。
  10.施工现场应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等区域应分离,围挡、围墙确保严密牢固,尽量实现人员在场内流动。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和隔离区。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按标准异地设置。
  11.办公场所、会议室、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应定期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定期消毒,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频繁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并建立消杀台账。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盲区,保证施工现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应配备肥皂或洗手液。在公共区域设置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垃圾桶),定期对专用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杀台账。
  12.各参建单位要按照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储备适量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液、人脸识别智能体温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建立物资储备台账,确保施工现场和人员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使用需求。
  13.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时应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专篇,提出优化施工作业,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作业等具体举措。
  14. 定期对地下室、管廊、下水道、施工机械、起重机械驾驶室及操作室等密闭狭小空间及长期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并建立台账。施工机械等宜采取专人专用的原则,同时优化施工现场的工序、工艺,尽可能多地使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减少人员接触、聚集和交叉作业。
  15.加大施工现场巡查力度,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其中重点区域是否消毒为必查项;检查施工人员防护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防疫隐患。
  16. 严格控制同一办公场所人员数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办公时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接触距离。严格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室内会议和缩短会议时间。
  17.生活区距离施工区较远的项目,尽量做到生活区到施工区封闭管理,鼓励安排专车接送人员上下班。合理安排生活区的出入口,入口要有专人负责测温、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等。减少生活区人员下班后外出频次,外出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制,详细记录姓名、出门时间、返回时间、外出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
  18.严格控制工地食堂进货渠道,做好卫生管理,突出做好冷链食品的使用管理。
  19.食堂原则上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并且实施排队取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食堂就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的安全措施,避免“面对面”就餐和围桌就餐。
  20.严格中、高风险地区进场材料管控,全面做好车辆和材料消杀工作,并建立消杀台账。
  (四)应急管理。
  21.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设单位按当地主管部门和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每日9:00前向主管部门和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报送。
  22.项目部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
  23.发现的涉疫人员要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24.积极配合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五)监督管理。
  25.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加强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26.对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施工现场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施工现场人员注意事项
  1.做好手卫生,触摸公共设施或他人物品后及时洗手,有条件时,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2.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使用过的纸巾投掷到专门垃圾桶。
  3.做好办公区域和休息区域的环境清洁,个人使用的垃圾桶应在每日下班前进行清理。
  4.均衡膳食,劳逸结合,适度运动以增强抵抗力。
  5.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作好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
  6.工作时应佩戴口罩,佩戴口罩前先进行手卫生,摘戴口罩时不要用手触碰口罩内外表面
  7.堂食时减少交谈;自带餐具要做好清洗、消毒。
  8.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聚餐、午休聚众聊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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