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关于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关: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江西省审计厅
- 发文字号:赣财金〔2020〕11号
- 公布日期:2020.02
- 施行日期:2020.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省审计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赣财金[2020]11号 2020年2月)
各设区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审计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赣江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0年2月7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月9日上午,五部委又召开了全国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行了动员部署。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工作的责任感
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当前,全省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刻,各级财政、发改、工信、人行和审计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物资供给。 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加强应急管理和统筹协调。全省各级财政、发改、工信、人行和审计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
财政部门要加快贴息资金的拨付进度,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加强贴息资金的监管,切实将优惠资金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在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的基础上,由省财政统筹资金再给予25%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发改和工信部门要认真收集汇总企业名单,并审核各自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动态管理、申报和备案。人行部门要加强政银企协调沟通,指导督促金融机构“从严审批、从快发放”,及时对接重点企业,提高放贷效率,切实做到逐户对接,一户不漏,应贷尽贷,急需急贷。审计部门要将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一并作为当前重大专项审计任务,突出审计重点,及时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规范工作,确保审计实效。 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政策家喻户晓
各地财政、发改、工信、人行、审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主流媒体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确保企业及时了解内容,知晓流程,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同时,各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下沉服务,上门对接,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