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推广使用中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通知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推广使用中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通知
(黔中医药发〔2020〕3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管委会卫生计生局、药监局、各有关单位:
自2月10起,省内各地迎来复工返岗高峰期,人流密集增加了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按照省委“以更严更细更实的作风把各项工作抓到位,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要求,为充分发挥中药在此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的优势,更好的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的传播,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以《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的通知》的中医治疗方案为基础,讨论制定了《贵州省病毒性肺炎中医药防治参考方案》,供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中小学预防新冠病毒使用,省内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诊所、中药零售药店可根据《贵州省病毒性肺炎中医药防治参考方案》中预防用方,在中医医师指导下,按照中药饮片使用相关规定,对需求人群进行指导用药。同时鼓励使用中药熏蒸、佩戴驱疫辟瘟中药香囊等传统有效方式进行人群集中区域的消毒和个人防护,提高中医药介入的参与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采取医疗机构制剂应急备案的形式满足推广使用中药预防的需求。请结合实际,参考执行。
联 系 人:省中医药管理局 兰文跃 向光泉
联系电话:0851-86827117
联 系 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 磊 司小莉
联系电话:0851-86856886
附件:预防用方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
附件
预防用方
预防用方1 养阴解毒汤
北沙参10克 玉竹20克 石斛20克 贯众20克
苍术10克 石菖蒲10克 泽兰10克
功 能:养阴泄浊,解毒祛湿
煎 服 法:水煎服或配方颗粒剂冲服,一日一剂,分早中晚服用。十岁以下儿童减半。
适用范围:适用于常规人群防疫使用。
注意事项:孕妇禁用;体质偏湿(舌苔厚腻)的患者慎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不适立即停用。
预防用方2 柴葛畅原汤
柴胡10 克 葛根12克 穿心莲6克 防风12克
前胡9 克 苏梗10 克 党参9 克 青皮6克
大枣3 克 生姜1片 西洋参3克 黄芩10克
肿节风9 克 藿香3 克
功 能:散寒和解,化湿导滞
煎 服 法:水煎服或配方颗粒剂冲服,一日一剂,分早中晚服用。十岁以下儿童减半。
适用范围:适用于常规人群防疫使用,虚实体质皆可。
预防用方3:达原消毒汤
柴胡12克 藿香12克 苏叶8克 桔梗9克
炙麻黄6克 玉竹12克 白薇6克 苍术6克
厚朴12克 槟榔9克 知母12克 赤芍15克
黄芩15克 浙贝15克 川贝6克 草果4克
荷叶15克 青皮9克 麦芽15克 杏仁12克
建曲9克 肿节风15克 羌活10克
功能:芳化湿浊,养阴解毒
煎服法:水煎服或配方颗粒剂冲服,一日一剂,分早中晚服用。或颗粒剂使用,十岁以下儿童减半。
适用范围:适用于疫区疫点人群和居家自行隔离人群防疫使用。
注意事项:孕妇禁服。
预防用方4:儿童预防用方
山药6克 白术6克 炙甘草6克 法夏2克
苏子2克 藿香2克
煎服法:两日一剂,当茶饮或配方颗粒剂冲服。
预防用方5:熏蒸预防方(苗医药)
紫苏叶20克 艾叶20克 石菖蒲20克 蜘蛛香20克
薄荷10克 公丁香10克 红八角莲15克 藿香15克
香茅10克 吴茱萸10克 贯众30克 苍耳子10克
防风10克 苍术15克
用法:煎煮熏蒸,三天一次,每次15~20分钟,微出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