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辽卫办发〔2022〕73号
- 公布日期:2022.06.07
- 施行日期:2022.06.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卫生机构与人员 疫情防控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卫办发〔2022〕73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2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考试安全。
2022年6月7日
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为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简称住培结业考核)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情况下安全有序进行,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做好考前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一)做好考前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各住培结业考核理论和技能考点要成立住培结业考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考点住培结业考核疫情防控全面工作,制定健康筛查方案和处置预案,简化筛查程序,优化筛查办法,提高筛查效率。所有参加住培结业考核的工作人员(含考官、考务人员、后勤、保卫保障人员、巡考员等, 下同)和考生,考前必须开展健康状态数据的自查和筛查。社会人和单位人身份考生由所在培训基地负责筛查,专硕由高校负责筛查。
(二)做好考前健康状况监测和核酸检测工作
1.做好所有考生的健康状况监测。
(1)考生于考前14天起至考前1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当天须凭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入场进行考试。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评估,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辽事通”APP省内数据库查询)。省外考生到达考点城市后,应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因疫情防控被隔离人员,或考前14天内有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行程的人员,或28天内有港台地区、境外旅居史以及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由考点会同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行程的人员,具体区域范围以考点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4)考生应于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码“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5)考生须依据考试时间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再按考场规则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要求见上文),方可进入考点、考场。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不带呼吸阀的N95口罩、消毒湿巾、乳胶手套(机考考生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
(6)考生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应在考试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建议接种“加强针”。
(7)考生须及时关注辽宁省及考点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并在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2.做好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
为确保住培结业考核的顺利实施,要严格选聘考试工作人员,优先选择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身体健康的考务人员。
(1)考试工作人员考前7天不得离开所在市,不得私自参加聚集性活动,实施“单位-住所”两点一线管理,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考前填写《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交考点备案,备案材料保留至考试结束后21天。如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经核酸检测)和其他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相关工作。
(2)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考试工作。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考前14天内有发生疫情省份的外省旅居史、有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或28日内有港澳台地区、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
(3)考前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全程疫苗接种工作。全省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如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均应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全程接种超过6个月的,应接种“加强针”。未接种者原则上不得参加住培结业考核相关工作。考试工作人员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辽事通”APP省内数据库查询)。
(三)做好考点和考场考前防疫准备工作
住培结业考核理论和技能考点(以下称考试场所)要制定严格的防控措施。
1.考试场所设置体温检测点。各考试场所要在考生和考务人员进入考试场所的大门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考试场所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2个)。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者,经综合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理论考试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技能考试考生须在备用隔离考场等待本场次其余考生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后,方可进入各考站开始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3.设置临时隔离室。各考点要按照相关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应搭建在考点大门外。保障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设置医用废弃物回收装置。考试当天有异常症状者,经研判需隔离并就医的,第一时间送至临时隔离室,然后通过120救护车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4.准备防疫用品。各考试场所需要配备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消毒棉签、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医用外科口罩或不带呼吸阀的N95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
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ロ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5.考场要求。对考试场所的考务办公室、各个考场(馆)、考试器材(耗材)及设备、通道、区域桌椅等,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处理,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要对考试场所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发生过疫情的场所,原则上不做考点使用。扩大考试场所外警戒范围,防止出现考点外送考人群聚集,在考试基地周边设立明显标识,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
6.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每个考点应提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各考区结合实际和考务要求,可适当提前考生进入考点时间,并合理设定进入考场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四)加强考前健康教育宣传服务工作
各市卫生健康部门、各考点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五)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培训
各市、各考点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考点入口处管理
考试当天,对进入考点的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体温检测,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并保持一米以上间距,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不带呼吸阀的N95口罩,现场出示:(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考试准考证;(3)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文已述;如考点所在市要求严于上述此要求,以考点所在市要求为准);(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6)《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并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二)加强进出考场人员的个人防护管理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不带呼吸阀的N95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考官、监考员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不带呼吸阀的N95口罩。隔离考场的考官、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外科口罩或不带呼吸阀的N95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考官、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三)做好考试场所的消毒工作
每天在考试前一小时对考场、考场外公共区域(包括:洗手间等场所)完成一次规范消杀;考试结束后,立即对考场、场外公共区域再完成一次规范消杀;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保持考场、考务办公室、考场外公共区域自然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四)做好考试场所的降温和通风工作
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试场所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空调,并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要求使用管理。对出现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考场,对空调卫生状况进行评估,合格后方可启用;不合格的集中空调,建议参照WS/T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进行清洗消毒。空调使用期间,普通考场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宜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供风安全,以最大新风量运行,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使用分体空调的备用隔离考场应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
(五)加强考试期间的食堂管理
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六)加强考试期间的交通管理
各考区、考点要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医用外科口罩或不带呼吸阀的N95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做好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由考点当地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准予以补齐。当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做好考试散场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有序错峰离场。考生散场时要按考试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二)做好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用品的处理。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单独记录、封装消毒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其他工作要求
各市、各考点住培结业考核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要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
各市、各考点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本通知的基础上细化相关工作要求。
附件
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姓名: 体温: 电话:
单位: 职业(职务):
现居住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有关情况 | 本人 | 共同居 住人员 |
一、流行病史 | ||
1. 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具体地区名单: | □是□否 | □是□否 |
2. 28天内本人有境外旅居史、隔离史 | □是□否 | □是□否 |
3. 21天内曾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 □是□否 | □是□否 |
4. 21天内曾接触过新冠病毒感染者或其密切接触者 | □是□否 | □是□否 |
5. 聚集性发病患者(21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 □是□否 | □是□否 |
二、风险人群 | ||
1. 流行病史中所述任一情况人员的共同居住者 | □是□否 | □是□否 |
2. 本人或共同居住者从事可能接触新冠病毒或新冠病毒感染者相关工作的较高风险人群,主要包括: | ||
①进口冷链、海鲜、肉类等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等 | □是□否 | □是□否 |
②集中医学观察场所从业人员等 | □是□否 | □是□否 |
③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相关各类人员等 | □是□否 | □是□否 |
④边境、港口、码头、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民航等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相关从业人员,移民、海关以及交通运输等相关工作人员等 | □是□否 | □是□否 |
3. 纳入社区管理处于健康监测期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入境人员等。 | □是□否 | □是□否 |
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 ||
目前有,或者14天内有: 发热□是□否 干咳□是□否 乏力□是□否 鼻塞□是□否 流涕□是□否 咽痛□是□否 肌痛□是□否 结膜炎□是□否 腹泻□是□否 嗅(味)觉减退(丧失)□是□否 |
请确认上述情况属实。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防控要求,不如实提供信息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考试当天考点入场检查时主动出示本表。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