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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有序做好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复(开)工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有序做好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复(开)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战役情、稳经济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勘察设计行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生产生活正常需求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序做好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复(开)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全省勘察设计行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疫情的科学防控,一手抓行业和单位的有序复(开)工。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先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勘察设计单位,要积极主动保持和建设单位的对接服务,努力降低疫情对顺利推进各项建设工程,特别是重点建设工程的影响,保障各项工作不断不乱。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巩固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坚定信心、毫不松懈,坚持依法科学有力有序,有针对性地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继续严防死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继续抓实抓细“早发现、早报告、早排查、早隔离、早治疗、早预防”等防控关键环节,为做好行业和单位的复(开)工奠定坚实基础和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学习为有序做好复(开)工做好准备和储备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强化各类要素保障、补充公共服务能力特别是补足公共卫生服务设施短板等方面,加强学习,致力于提升全省建筑设计整体水平和突出风貌特色设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勘察设计行业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做好充分准备和技术储备。   四、周密部署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调度安排
  全省各单位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单位工作的实际,按照省和各地疫情防控指南,做好单位和个人的防护,落实全省“抗疫扫码”制度,制定、完善和落实单位疫情防控制度。鼓励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科学有序调度生产任务,采取远程办公、网络办公、不见面服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为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勘察设计技术服务。特别是省外入滇勘察设计单位,要提前计划,做好外出返滇人员的生活工作安排,确保所有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安全可控。要在遵照工作地制度安排做好必要隔离观察等措施的情况下,有序做好人员上岗相关工作,避免出现“用工荒”。   五、优化行政管理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依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供的勘察设计信息管理平台,让网络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用好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师注册、资质申请、施工图审查、入滇信息登记等信息化申报审批功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成绩合格人员和拟取得执业资格人员考试资格复审改为公示的基础上,还将视实际情况需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在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人群聚集的情况下,推出一批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绿色便捷通道,提升为各勘察设计单位服务的效率。   六、加强保障力度为复(开)工人员提供安心生产条件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严密有力的措施,通过做好复工前期准备、加强工作现时防护和完善动态防疫监测,落实单位责任,为复(开)工人员提供安心的生产条件和放心的生产环境。   七、强化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科学理性有序应对疫情
  要应用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和不恐慌,营造健康生活、有序生产,有利于战疫情、稳经济的舆论环境。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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