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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孝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持续开展社会捐赠活动的公告

孝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持续开展社会捐赠活动的公告


  孝感是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战场。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援助下,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处在最吃劲阶段,防控资金、物资十分紧缺。为持续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一)孝感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孝感市工行孝天支行
  账 号:1812 0201 0903 5038 987
  联系人:陈迎燕 0712-2877938 13972698258
  胡文强 0712-2877897 13026136561
  地 址:孝感市槐荫大道12号
  (二)孝感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建行孝感直属支行
  账 号:4200 1688 6080 5000 2590
  联系人:杨 敏0712-2851023 13707295500
  宋 欢0712-2851023 15927122586
  地 址:孝感市城站路75号   二、接受捐赠内容
  (一)资金捐赠
  1.孝感市慈善总会:保留原有募捐项目,设立“新冠肺炎疫情特殊群体关爱救助专项基金”。
  2.孝感市红十字会:保留原有募捐项目,设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基金”。
  (二)物资捐赠
  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类物资,主要包括:
  1.医疗检测、诊断、救治等药品、仪器、设备;
  2.医用、民用防护用品、消毒用品;
  3.粮油食品等生活物资。   三、有关事项
  (一)捐赠人(单位)捐赠时请注明姓名、单位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用途(捐款注明专项基金名称),以便沟通和反馈。
  (二)捐赠款物除定向捐赠外,由孝感市防控指挥部根据全市疫情防控需要进行统筹调配使用。孝感市慈善总会、孝感市红十字会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捐款实行专户管理,开具“湖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物资由捐赠人直接送达的,可凭接收单位证明等相关手续在孝感市慈善总会、孝感市红十字会补办捐赠文件。
  (四)孝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活动监督举报受理单位:孝感市民政局 受理电话:0712-2877940。
孝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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