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动餐饮住宿业复工复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动餐饮住宿业复工复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推动餐饮住宿业复工复业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十四届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2020年3月31日
关于加快推动餐饮住宿业复工复业的若干措施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市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经营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承市政字【2020】4号)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制订如下支持餐饮住宿业复工复业的具体措施。
一、取消审批备案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严格执行无审批、无备案复工复业流程,鼓励和支持餐饮住宿企业在落实基本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自主复工复业。 全面推行复工复业承诺告知制、绿色健康码等管理方式,取消现场核验、书面承诺、变相审批等隐形复工复业门槛。 各县(市、区)政府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综合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业中存在问题,推动餐饮住宿企业尽快实现全面有序复工复业。
二、积极提供金融支持 各县(市、区)对辖区内中小微餐饮住宿企业资金需求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组织银行机构与企业开展“点对点”对接,鼓励各银行机构推行“餐饮E贷”“信用快贷”“云税贷”等金融服务,用足国家政策降低企业信贷门槛,降低贷款利率,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帮助中小微餐饮住宿企业获取便利、快捷的信贷服务。 金融机构要按照“一企一策、精准施策、能贷尽贷”的原则,为餐饮住宿企业提供不少于3个月流动资金短期信用贷款,最大限度地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业恢复正常经营。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政府安排一定规模专项资金,对4月份新增贷款的复工复业餐饮住宿企业,给予三个月贷款贴息支持。
三、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认真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经营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十五条”(承市政字【2020】4号)关于房租减免、失业保险返还、财税扶持等各项政策措施,在餐饮住宿企业尽快落实兑现,及时暖企惠企,助力企业复工复业。凡有承租关系的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十五条”要求,自觉履职尽责、送政策上门,主动全面落实好国有单位承租户减免房租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不办。各县(市、区)根据复工复业的餐饮住宿企业在水、电、暖、用工方面存在困难,可制定出台相关补贴政策,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少复工复业经营损失。 认真落实包联责任。健全完善市县乡(街道)三级领导包联和特派员、联络员制度。各县(市、区)对辖区内餐饮住宿企业逐个梳理,建立台账,由县(市、区)、乡镇街道及部门领导进行包联,帮助解决问题、落实政策,推动复工复业。
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为助力餐饮住宿企业加快复工复业渡过难关,提振居民消费信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到辖区餐饮住宿企业消费,以实际行动体现特殊时期对餐饮住宿企业的支持,同时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相关廉政纪律及规定,严禁借机利用公款吃喝。推动政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节庆展会和重大活动方面加大购买餐饮住宿公共服务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与文旅项目协同策划,打造“吃、住、行、游、购、娱”一体化项目。 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餐饮住宿企业复工复业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积极开辟专栏、专题、专版,全方位宣传推动复工复业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免费为在抗疫斗争中为稳市场、稳物价做出贡献的企业进行广告代言。加强居民消费引导,拉动消费增长。 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托互联网、服务热线等平台积极摸清企业诉求,主动促企、暖企、惠企。企业在复工复产和经营发展中,有任何困难和问题,可拨打承德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热线:218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