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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和上海市政府有关要求,即日起,我局群众接待场所有序恢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来访群众需正确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及随申码(需当天,非截屏),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体温异常及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来访接待场所。   二、自觉维护来访接待秩序
  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来访群众应正确填写《上海银保监局来访人员信息登记表》,详细研读《上海银保监局疫情期间来访须知》并按此执行。5人以上来访反映同一诉求,应按照《信访条例》等规定推选代表参与接谈,随同来访的其他群众请自行离开。来访群众不得在来访接待场所及周边聚集和逗留。   三、提倡通过电话、书信方式反映诉求
  为有效避免人员相互接触感染疫情,希望广大群众更多采用电话、书信方式反映问题。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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