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暂停网上服务系统的紧急通知(2020年4月28日)
-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公布日期:2020.04.28
- 施行日期:2020.04.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税收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暂停网上服务系统的紧急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和我市相关业务需求,天津市税务局定于2020年4月29日17:00至4月30日8:00对电子税务局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联合升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系统升级期间将暂停电子税务局及相关子系统、天津税务移动客户端、车购税网上申报(含移动终端)等系统及相关功能的使用;暂停我市税务系统电子缴款(含网上缴款、办税服务厅实时缴款、移动缴款、POS机缴款和银行端查询缴税);暂停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使用。
升级期间请纳税人、缴费人暂停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税控盘版、税务UKey版)的发票实时上传功能,可以使用离线发票开具功能,待升级完成后联网自动上传离线开票数据。
各系统将于2020年4月30日8:00重新开放,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合理安排办税时间。 本次电子税务局升级,主要调整内容。
(一)新增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表更正功能。
(二)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F100)》更正功能。
(三)调整耕地占用税申报表,支持跨区税源申报。
(四)其他系统功能优化。 本次电子税务局电子申报子系统升级涉及已经在税务系统开通电子申报的全部纳税人和缴费人。需要在本月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必须在完成客户端升级后进行初始化更新,方可进行申报表的填写和申报操作。 客户端升级方式可分为在线升级和离线升级两种方式,建议纳税人和缴费人优先采用在线升级方式完成客户端升级。待系统升级完毕,纳税人和缴费人即可下载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及相关说明文档,下载路径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办税服务->资料下载->软件下载->电子申报平台->升级软件和升级说明”栏目和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www.szhtkj.com.cn)网站。
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基线版本为“天津税务电子申报软件离线升级包V3.04.03”,具体内容详见升级说明。 本次升级相关的客户端更新、初始化更新等操作均可通过互联网途径办理。为了您和家人同事的身体健康,请您尽量通过互联网方式完成上述相关操作,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阻断疫情传播。
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