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黄冈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号——关于全面实行发热群众分级分类就医服务相关规定的通告

黄冈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号)


  为解决发热门诊等候时间长、床位安排不及时等问题,现就全面实行发热群众分级分类就医服务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全员排查发热病人。即日起,由各地防控指挥部负责,在辖区内关键路口排查进出发热病人;由各地公安部门负责,排查辖区内入住宾馆酒店的发热病人;由全市各村(社区)负责,全面排查所服务辖区发热病人(含已就医和未就医群众)。对于需要到发热门诊的病人,各地统一安排车辆送至发热门诊对病情进行筛选、分类,发热门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   二、分类安排发热病人。已确定或高度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由各地卫健部门负责,安排车辆送至定点救治医院;疑似的发热病人,留在发热门诊留滞观察;发热情况较轻,还不能确定为疑似的病人,由各村(社区)负责接回指定地点隔离观察;确定不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由各村(社区)负责送回家中居家观察。
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