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银住建发〔2021〕249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近日,我市新增外省返银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传播扩散风险高,防控形势严峻。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机关防疫要确保绝对安全”的要求,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交叉感染和聚集性疫情,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局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保持清醒认识,绷紧疫情防控的弦,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按照区市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定打赢信心,理性应对疫情,把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
  面对疫情,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时刻保持警惕心态,一是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坚决的态度、快速的行动、科学的措施,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做好隔离、居家健康检测人员工作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干。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关于统筹安排市直机关单位干部下沉到县区街道报到参与疫情防控的通知》(银组通[2021]25号)要求和统一安排,安排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伍,到抗疫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做好集中隔离点的后勤服务、安全保障、垃圾清运等工作,配合医护人员,组织、召集居民进行核酸检测;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的急难险重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三、落实防疫要求
  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疫要求,一是严格各类活动及会议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暂停举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活动。二是广大机关干部要积极主动服务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学习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带头遵守机关单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减少单位会客,做好个人防护,不走亲访友、不聚集、不聚餐,注重个人卫生、外出佩戴口罩。要时刻关注疫情防控官方信息,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登记相关信息,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最大限度降低自己、家人及身边人群受到感染的可能。要带头协助、配合、服从有关部门、街道、社区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配合小区工作人员做好进出登记和检测,主动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关于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非官方公开发布信息,三是严格限制外出。做到非必要不离银,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干部职工因公出差,确需外出的,要严格落实请销假手续,一律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机关干部职工及家属确需因私外出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做好报备、审批、 隔离、居家健康观测等措施。四是严格我局办公大楼各出入口管理、严格落实验码、测温、通风、消杀等措施。五是严格就餐管理。暂时关停食堂,要求干部职工自行带餐,在各自办公室分桌就餐,确保人员不聚集。六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施行弹性上班制度,除疫情防控隔离点值班、志愿者服务、督导组下沉疫情防控、工作重大事项等外,各科室每天安排1-2位值班人员到单位办公,其他人员严格执行居家办公。减少人员流动。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下沉疫情防控工作组及单位办公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随时正确佩戴口罩。   四、加强信息报送
  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全面排查本科室、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情况,精准掌握,并向局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全体干部职工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行程、健康情况等,不得隐瞒、不得迟报。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每日认真填报密接人员等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表1、表2),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于当日上午9:30前将电子版发送我局疫情防控数据报送工作群。由局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直机关工委,务必确保所报数据全面覆盖、不漏一人。如因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后续填报中如无变化,请填报“同昨日,无变化”,如有新的情况请如实填报。
  附件:《银川市住建局密接人员等情况统计表》(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6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