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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府办发〔2020〕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铜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铜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迅速高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全国、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会议及中央、省领导批示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规范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铜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组 长: 刘 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熊 莲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维权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 进 市疾控中心主任
  石 华 市人民医院院长
  组 员: 杨红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 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翊宝 市委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杨代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 群 市民政局副局长
  沈启胜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曾杰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序丽 市财政局社资中心主任
  王 英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马仲元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张 文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执法支队队长
  曹德卫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总监
  潘曲光 铜仁海关副关长
  任重远 贵州机场集团铜仁分公司副总经理
  陕全民 铜仁高铁站客运副站长
  石莉玲 铜仁高铁南站副站长
  陈 尧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段绍华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胜忠 市委保健办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杨维权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健康局组建综合协调、疫情监测、医疗救治、宣传教育、流行病学、卫生监督六个专班。
  (一)综合协调专班:段绍华、刘永庆(联络员)
  负责履行疫情处置相关部门联络协调、会议组织、信息汇总、信息报送、指挥调度、资料管理和协调组织疫情处置等职责。
  (二)疫情监测专班:段绍华、刘永庆(联络员)
  组织疫情研判专家,对全国疫情跟踪研究。开展疫情防控培训,提出预警建议等工作。
  (三)医疗救治专班:杨胜忠、***(联络员)
  明确定点救治医院,督促落实救治准备,组织开展医务人员诊疗培训,组织指导医疗救治等工作。
  (四)宣传教育专班:陈 尧、杨钦茜(联络员)
  组织开展健康宣教,负责应急处置中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舆情收集管理,正面引导舆论。
  (五)流行病学专班:张 进、王宏勇、任达飞(联络员)
  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标本采集检测、密切接触者追踪、卫生学处理等工作。
  (六)卫生监督专班:娄 玲、张建华(联络员)
  组织对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日常性监督检查。   三、防控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尚未发现病例前。
  一是规范设置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强化发热门诊监测作用;加强常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诊疗方案和防治技术培训;明确定点救治医院,做好专用车辆、隔离病房、诊疗专家、防护用品、治疗药品及设备等应急准备。二是加强实验室诊断技术水平,储备检测试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防控培训。三是加强活禽市场管控。落实活禽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措施,禁止私自贩卖野生动物,定期关闭活禽市场。四是结合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主动加强对车站、机场等重点场所及汽车、火车、飞机等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卫生防病措施。五是有针对性的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宣传,持续关注武汉疫情进展情况,加强社会舆情应对处置。
  第二阶段:发生首例病例或传染源输入后。
  一是迅速建立疫情报告机制。发现病例或传染源输入后,迅速通过疫情直报系统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疫情,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加强配合,保证病例标本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开展。启动发热和不明原因肺炎“零报告、日报告”制度。二是采取隔离措施。一旦发现疑似病例,首先要采取隔离措施,相关密切接触者要追踪到位。落实可疑传染病病例就地就近医治和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防止疫情远距离传播和扩散蔓延。三是做好确诊患者救治。落实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措施,及早使用有效抗病毒药物;将重症病例收治到条件较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组织精干医疗团队全力施救,全力减少重症和死亡发生。四是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加强机场、口岸、车站卫生检疫,重点是加强武汉方向来铜人员检查,强化农贸市场监管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坚决关闭涉及疫情的活禽市场。五是做好疫情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公众解疑释惑;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病意识和能力。
  第三阶段:发生疫情流行爆发后。
  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一是把患者救治作为首要任务,继续加强病例集中救治、规范诊疗等措施。充实专家队伍,开展全市巡诊,市级专家下沉,最大限度减少患者死亡;严格落实居家医学管理,每日报告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二是做好人群活动管理。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引导居民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勤洗手,室内常通风。提醒发热患者不要离开本地。集中居住和人群密集单位要开展晨检。三是强化农贸市场等管控。加强野生动物养殖到餐桌消费全流程管理,在加强清洁、消毒、通风的基础上,坚决禁止活禽销售,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关闭活禽市场,最大程度消除传染源。强化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定期消毒通风。四是强化发热人员管控。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等设置体温监测设备,启动发热旅客排查,尤其对出入境人员的体温筛查,依法做到隔离提示、留观和疑似病例交接、信息报告等工作。五是对进出疫区的主要道路依法实行交通管制和其他强制隔离措施,依法打击和查处制造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六是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疫情及防治工作信息,加强对传染病相关舆情收集和回应,及时澄清不实传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避免群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四、责任分工
  (一)市卫生健康局。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进行社会动员并指导全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等相关技术培训;组建市级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组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诊断治疗;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拟定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知识培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加强车站、机场等人群聚集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指导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迅速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中宣传报道工作和现场媒体管理,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市委网信办。统筹协调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地区或相关部门开展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
  (四)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实施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
  (五)市公安局。负责收集掌握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指导疫区开展治安秩序管理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治安事件;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疫情发展情况,对进出疫区的主要道路依法实行交通管制和其他强制隔离措施,依法打击和联合有关部门查处制造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六)市民政局。积极协助做好死亡病例的善后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七)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置经费,并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及时支付患者费用。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实行预付医保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进行检疫、检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过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开通应急处置专用临时通道,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人员、物资、设备等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
  (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严格落实活禽市场“1110”制度(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严禁野生动物销售,定期关闭活禽市场,最大程度消除传染源,降低人感染动物源性传染病的风险;负责畜禽疫病的防控及疫情处置工作,加强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畜禽相关传染病监测和疫情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隔离工作,防止疫病在旅游团队中发生或跨地区传播。
  (十二)市应急管理局。及时了解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参与风险评估等工作。
  (十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事件应急处置急需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的质量监督;负责做好事件处置中涉及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相关事项的依法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四)铜仁海关。负责组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时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工作。
  (十五)铜仁凤凰机场。负责对乘坐飞机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过航空运输环节传播;保障疫情处置人员及防治物品和器械等物资的航空运送。
  (十六)火车站、高铁站。负责对乘坐火车人员进行检疫、检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过铁路运输环节传播;确保疫情处置人员及防治物品和器械等物资的铁路运送。其它各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处置需要,依照本部门职能职责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其它未列部门,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处置需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命令或依照本部门职能职责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讲政治、顾大局,从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加强系统内、部门间、区域间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清醒认识当前防控形势。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源尚未找到,疫情传播途径尚未完全掌握,人与人间的传播能力仍需严密监控,聚集性病例提示存在有限的人传人,疫情传播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当前,防控形势出现了重要变化,疫情传播扩散可能大幅提升,随着春运到来,不排除病例数和疫情发生地增加的可能,要做好可能出现疫情大流行的应对准备。
  (三)加强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首例病例,需经省级复核、国家级复核确认后由省卫生健康委进行发布。各地各单位要实事求是、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阐明此次疫情特点、严重程度与非典的区别,及时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按照“内紧外松”原则,落实好防控措施,避免引发群众恐慌情绪。
  (四)强化责任担当和履职尽责。各区(县)政府、各市直责任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按照省、市防控工作方案,抓好落实疫情防控三个阶段防控工作,确保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严格落实“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四快一稳一整治”(信息报告要快、启动联防联控机制要快、治疗要快、防控措施要快,确诊要稳,开展环境整治)工作要求,构建多层次联动机制,组建强有力工作专班,严密防控。各有关部门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强化联动,加强沟通,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储备相关应急物资装备;加强市场监测和管理;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及预检分诊工作,严格规范病例诊断报告程序,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做好专用车辆、隔离病房、诊疗专家、检测试剂、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品、治疗药品及设备等应急准备),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战役。
  (五)严肃疫情处置工作纪律。各地各单位要站在国家安全高度,保障疫情防控有序开展,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对于不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工作规矩,私自发布疫情信息或发表与国家疫情控制策略完全相左的评论、意见的个人、机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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