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线上教育培训考试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字号:晋建人函〔2022〕591号
- 公布日期:2022.04.19
- 施行日期:2022.04.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线上教育培训考试的通知
(晋建人函〔2022〕59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培训机构: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2〕437号)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线上教育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方式
通过登录山西省消防技术站官方网站“山西省建设工程与消防技术网”(www.sxcpfct.cn)的“建设云课堂”栏目,采用线上课件定时播放和线上组织继续教育人员考试的方式开展。采取在线身份验证、人脸识别抓拍、实名制签到等手段抽查在线培训考试情况,并实现培训考试管理档案的留存。
对参加首次培训取证的人员,先参加线上培训后进行线下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线下考试按照预约式、小批量、多批次等方式集中组织,择机开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实施
(一)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立即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线上教育培训考试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二)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择优选择培训机构承担线上教学工作。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承担线上教学的各培训机构要与网络平台对接,并进行在线路演测试,确保培训考试工作平稳有序。
(三)培训考试组织、工作流程等其他工作仍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试管理意见>等四个管理意见的通知》(晋建人字〔2021〕132号)执行。 工作要求
(一)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线上教育培训考试全过程管控,检查在线授课、听课情况,核验学员考生身份,维持课堂、考场秩序,做好线上教育培训考试各项工作。
(二)强化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各培训机构要会同网络平台加强线上培训教学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规定的培训内容、大纲、教材优化教学方案,丰富教学内容,录制高品质教学课件并定期更新,确保教学质量;要严格落实课件内容审核机制,杜绝传播不良言论;要做好学员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三)省厅继续加强培训考试工作督导,加大惩处力度。对培训考试中出现降低培训质量、把关不严、违反考场纪律等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其辖区内的培训考试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培训机构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培训工作联系人:叶萍、李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站) 联系电话:0351-3580075
网络平台联系人:李伟(省消防技术站) 联系电话:0351-3581522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9日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