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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宁卫疾控〔2013〕595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宁东社会事务管理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今年以来,我区传染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但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局部地区发生了麻疹、腮腺炎等暴发疫情。近期,随着秋冬季节的来临,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因素不断增加,同时,手足口等肠道传染病以及狂犬病的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中东呼吸综合征输入风险持续存在。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扩散和传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分析本地区传染病疫情,科学研判秋冬季重点传染病流行态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控传染病疫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针对本地区传染病暴发流行危险因素,按照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及早安排部署防控工作,明确部门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测,积极做好重点疫情处置工作
  各地要严格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落实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措施,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要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对手足口、流感等重点传染病要详细了解流行病学史,发现聚集性病例时,应及时报告辖区疾控机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不明原因肺炎的搜索监测力度,重视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的诊断,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和救治。各级疾控机构要要认真落实手足口病、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监测方案,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督查和技术指导,进一步提高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质量,科学分析流行态势,研判流行趋势,做好预测预警工作。
  近期,我区赴沙特朝觐人员陆续返回。各地要按照国家卫计委印发的《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和自治区卫生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东呼吸综合征医学观察方案(试行)》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提升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
  各地要高度重视传染病病例救治工作,积极改善危重病人救治的设施条件,加强对医务人员(重点是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提高传染病临床诊断和救治水平。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将传染病重症病例集中收治到具备重症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降低病死率。积极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做好发热门诊工作,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四、广泛宣传,提高群众主动参与和自我防护能力
  各地要根据秋冬季传染病流行特点,在学校、社区、农村集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宣传。要充分利用基层卫生工作网络,通过各种通俗易懂的形式,全面科学地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指导公众在理性认识传染病的基础上,有效提高公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实现群防群控。要加强与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合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做好疫情信息发布,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谣言传播,争取新闻宣传主动权,保证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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