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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深卫防发〔2006〕71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6〕73)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卫生局要把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今年疾病防制工作的重点来抓,要制定可行的防制方案,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各项防制工作。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疫情监测工作,按照《深圳市霍乱预防控制方案》、《深圳市伤寒、副伤寒预防控制方案》等技术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对外环境、重点人群、腹泻病例、食品特别是海产品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传染源,一旦发生疫情,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做好药械储备工作,满足发生疫情时使用;各级实验室要做好检测试剂的储备工作,确保其有效,准确。   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报告管理,及时做好疫情分析;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肠道门诊建设,及时引导腹泻病人到肠道就诊,有条件的单位要做好细菌培养分离、初步鉴定工作,及时发现病人,及时报告。   五、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制工作的监督,督促其完善各项工作。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对2006年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辖区卫生局。   六、加强对基层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培训各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专业人员,各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培训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专业人员。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略)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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