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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8·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8·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8月,我市报告一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防控应急机制,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立即响应,周密配合,精心组织,群防群控,在较短时间内有效控制了疫情,治愈了患者,取得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的全面胜利,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在这场突如其来的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处置工作中,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认真负责,忘我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铜官山区铜官山街道等12个先进集体和方月霞等50名先进个人(名单附后)(略)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建设和谐幸福铜陵作出更大贡献。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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