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厦门银保监局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 公布日期:2020.03.19
- 施行日期:2020.03.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信访
厦门银保监局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逐步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通知》,厦门银保监局将于2020年3月30日(周一)起,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包括每月一次的局领导接访活动)。同时,为贯彻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对来访人的规范要求如下:
佩戴口罩。 测量体温。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实名登记。应主动配合做好身份信息登记。 手部消毒。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对其手部进行消毒。
特此公告。
厦门银保监局
2020年3月19日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