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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大厅的公告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大厅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全市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2020年3月30日起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大厅,恢复正常窗口服务。

  一、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大厅办理有关事项的,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身份证件、健康码。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大厅,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   二、进入诉讼服务大厅时,自觉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三、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不喧哗、不吵闹。   四、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病毒感染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建议优先选择以下方式办理诉讼事务:
  1.需要办理立案等事项的,请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www.scssfw.gov.cn)、人民法院调解平台(tiaojie.court.gov.cn)、四川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在线办理;
  2.需要查询案件进展、咨询诉讼事项,请通过拨打12368司法服务热线办理;
  3.需要提交上诉材料、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材料,请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4.需要领取诉讼文书、开具生效证明,请提前联系案件书记员预约办理。
  材料邮寄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301号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邮编:635000
  诉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818-2530705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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