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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启用“宜安行”网上通行平台的通告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启用“宜安行”网上通行平台的通告


  为充分运用大数据开展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现交通出行全程可追溯,坚决阻断传染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启用“宜安行”网上通行平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 2020 年 2 月 12 日 10:00 时起,正式启用“宜安行”网上通行平台。   二、宜昌市外返宜、市内离宜和跨县市区出行人员通过“宜安行”微信小程序登录申请电子通行证。县域内交通出行按当地县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出行人员提供申请资料并配合开展必要的检查检测后,由当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网上审查并核发电子通行证。已核发的纸质通行证明可作为网上审核的依据及供离宜人员市外使用。   四、电子通行证有效期自网上生成之时起,宜昌市外返宜的72 小时之内有效,市内离宜和跨县市区出行的 48 小时之内有效。超过有效期的,可重新申请。   五、疫情防控、医疗救护、执勤执法、应急抢险、殡葬服务、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每车限载 2 人,含空载车辆),直接凭单位出具的证明向当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申办电子通行证,在全市疫情防控交通管制期间有效。   六、各地要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出行人员健康状况,规范线上线下审查流程。   七、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已核发的纸质通行证明,自“宜安行”微信小程序启用 72 小时之内有效,过期作废。   八、全市各检查站点对出示有效电子通行证的,扫码验车、消毒测温后放行;对无电子通行证或电子通行证失效的,一律劝返;对疫情防控、医疗救护、执勤执法、应急抢险、殡葬服务、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未换办电子通行证的,将纸质通行证拍照后放行。   九、“宜安行”微信小程序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情况动态更新。
  附:“宜安行”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宜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

  附件:宜安行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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