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防治研究”专项项目指南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防治研究”专项项目指南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为推动我省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疫情,增强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能力,现紧急启动专项项目,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解决检验技术、药物、疫苗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研究方向
(一)新型冠状病毒应急防治技术研究。
(二)新型冠状病毒监测、检测相关技术及药品、疫苗研发。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人群易感性及疾病流行规律研究。 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项目必须紧紧围绕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需求,并满足以下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解决疫情科技问题的单位或产学研联合体。
2.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在岗科研人员,在病毒感染肺炎领域应具有较高的能力水平。
3.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研究。
4.项目申报预算编制要精确、合理。
5.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优先支持针对疫情防控急需、短期内能及时完成的申报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在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生成有水印的《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根据申报项目情况应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
(1)项目负责人职称职称证书和在职在岗证明。
(2)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及上一年度财务情况;
(3)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及合作研究单位均需提供项目研究不产生生物安全风险的证明材料。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需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并提供相关批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严格遵守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4)与项目相关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申报程序与受理安排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西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shanxi.gov.cn)的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及在线填报工作。已注册账号的可直接申报;未注册账号的,可先报纸质材料,随后补充完善信息系统数据材料。
2.在线填报成功后,从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正式版本,将书面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直接报送受理单位。
(二)受理安排
1.受理时间
电子《申报书》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纸质《申报书》请于2020年2月15日18点前报送到受理单位。
2.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山西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1019房间)
社发处联系人及电话:梅栋良、弓慧茹、耿冰;0351-4046686、13103510133、15935134158
成果转化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赵辉、宋斌、张泽伟;0351-4043343 、152353387858
电子邮件:cgzhshefa@163.com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7228612、7223964,13099052356、13099052356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23日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