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的告知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的告知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整体规划,西城法院现就有序恢复开放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及信访接待场所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恢复开放时间
2020年5月14日。 恢复开放地点
第一办公区、第二办公区接待场所。 入院总体要求
(一)当事人、代理人等来访人员入院办理诉讼事项时,应当自觉遵守西城法院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配合防疫检查及安全检查,服从工作人员指引。
(二)进入接待场所前,来访人员应当正确佩戴口罩,并按照1.5米间隔有序排队。接待过程中不得将口罩摘下或者不符合要求佩戴口罩,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待诉讼事项办理完毕即行离开,不得滞留。
(三)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密度,西城法院将根据各办公区接待场所规模对同一时间进入人员数量予以限制,请来访人员自觉耐心排队等候。确有相同诉求需要共同反映的,应当选派5人以内代表。 诉讼事项办理流程
(一)防疫检查
安检前端设置防疫检查。对于持有效身份证件、正确佩戴口罩、体温正常(不高于37.3℃)、北京健康宝校验未见异常的来访人员,登记基本情况后准予进入。
来访人员具有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进入接待场所:1、未佩戴口罩的;2、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3、不能提供北京健康宝校验结果或校验异常的。
来访人员通过防疫检查后,由工作人员按照来访目的发放排序号码并引导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
法警统一负责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符合要求的,经工作人员引导准予进入接待场所。
(三)诉讼事项办理
立案大厅开放诉讼服务窗口、立案窗口以及等候区,来访人员应当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选择对应的区域办理诉讼事项。
诉讼服务窗口:为来访人员提供案件查询、法官电话查询、诉讼咨询等诉讼服务。窗口接待人数为1人/次。
立案窗口:为来访人员办理立案手续。窗口接待人数为1人/次。
等候区:来访人员在该区域等候办理诉讼事项。等候期间应当隔位分散就坐,避免拥挤、扎堆。
对于来院开庭、谈话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应当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法庭。待开庭或谈话结束后,再由工作人员引导离开。 特别说明
(一)开放现场接待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北京移动微法院”微信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继续提供线上办理各类诉讼事项的服务。当事人、代理人亦可继续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法院。
(二)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间接接触,接待场所内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将暂停开放使用,同时,建议来访人员自行携带黑色签字笔书写相关材料。
(三)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尽量避免与诉讼事项办理无关的陪同人员一起进入接待场所。如确有需要,可以有一名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亦应遵守以上要求。
以上内容自2020年5月14日起开始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二○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