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总工会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 发文字号:晋发改就业发〔2020〕45号
- 公布日期:2020.02.19
- 施行日期:2020.02.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突发事件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总工会、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晋发改就业发[2020]45号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