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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促进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切实稳定贫困家庭收入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促进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切实稳定贫困家庭收入的通知
(长府办发〔202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促进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切实稳定贫困家庭收入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吉民电〔2020〕16号)、《关于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扶办联〔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积极促进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切实稳定贫困家庭收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级实施包保帮扶。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组织人社、就业、扶贫等相关部门结合防疫期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实际,优先安置就业。采取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包户的办法,切实促进贫困人口就业,稳定贫困家庭收入,确保脱贫户不返贫,巩固脱贫质量。(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县(市)区、相关开发区)   二、增设公益专岗。在已开发483名公益专岗的基础上,新开发公益专岗200个,提高原补贴标准,安置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同时,加强贫困劳动力动态监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量,提高知晓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相关开发区)   三、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结合各地实际,全市共计开发疫情排查、防控和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就业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临时性岗位800个,优先安置因受疫情影响面临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有就业意愿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确有困难农民工。被录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与乡镇签订3-6个月的劳动用工协议,每人每月按10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相关开发区)   四、创建就业扶贫星火站。以零散贫困人口居住地为单位,以分散在贫困人口及住地附近的家庭作坊、合作社、电商等散在村屯的生产、经营实体为依托和载体,打造“工厂式扶贫星火站”“基地式扶贫星火站”。对建成并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1人以上、签订6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力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从长春市扶贫资金中以购买服务方式给予1000元/人补助;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的,给予贫困劳动者和培训机构规定标准的补贴;就业扶贫星火站内的企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企业(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给予企业税收减免,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五、实行网络招聘。组织“雾散花开,职等你来”长春市“抗疫攻坚,春满吉地”大型系列网络招聘会,并特别设置农民工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专场,进一步解决我市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六、给予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交通补助。落实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交通补助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自行前往务工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给予一次性户籍地到务工地单程交通票价(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等)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800元;对统一组织外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按租赁交通工具费用据实全额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七、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保障。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鼓励承办银行机构适当降低延期期间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可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办理业务,简化业务流程,待疫情解除后,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金融办)   八、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对申请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存在返贫风险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原则,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审批后可按当地城市低保,先行给予1个月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九、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并且符合临时救助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城乡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必要时,可采取发放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等方式实施临时救助,帮助救助对象做好病毒防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强化部门联动。扶贫、发改、人社、民政、农业农村、科技、金融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履职尽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有序推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工作。(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等市直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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