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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安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安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津规自森保发[2020]37号)


各区林业主管部门:
  针对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任务,为落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加强食用林产品安全风险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食用林产品安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属地部门管理责任,加强食用林产品的监督管理。   二、各单位要将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市场经营商户纳入野生动物管控巡查检查工作中,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用林产品经营行为。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利用林荫空间发展林下经济的种、养殖业的监管,防止发生生产业主为追求既得利益使用违禁农药及化肥的现象,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安全。   四、各单位要主动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妥善处理好食用林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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