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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


各基层法院党组、中院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紧紧依靠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指示,按照省委关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的要求,以及省法院和市委有关工作部署,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现就做好全市法院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敏感性,站稳政治立场,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一切行动听指挥,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切实履行好所担负的社会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担当作为,服务大局。各级党组织要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全面响应、迅速行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并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坚决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各类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坚决抵制制售伪劣产品、哄抬物价等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涉及疫情相关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两个一站式”等便民措施建设,多种形式办理当事人提交的网上立案、申诉信访和其他诉讼服务事项,加强立案大厅、信访接待等对外窗口单位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工作,利用“两微一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河北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提交证据、网上质证、网上阅卷、网上调解或庭审等多元诉讼服务,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
  三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严格执行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在全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不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不安排干警赴疫情比较多的地区执行公务。非紧急特殊情况并经院领导同意,原则上不约见案件当事人,不开展线下查控,如确需的,自觉做好足够的防护措施。对涉及疫情较多地区的当事人案件,要延期开庭、听证,其他依法必须开庭、听证的案件,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视情延期。
  要进一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减少聚会,走亲访友等活动,减少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出入公共场所等行为,外出时应当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落实“五早”措施,对于身边的病例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对从疫情比较多的地区返回、所住区域已有疫情发生、且有接触史的干警和亲属,要督促其在家隔离进行医学观察或就诊,并逐级报备。如有疫情地区来的亲朋好友,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汇报,确保早发现、早处置。
  四要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化督导抓好落实。坚决履行岗位值班要求,各出入口及安检、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信访接待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各种防控措施。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休假人员要在家原地待命,不擅自离开本地,确需离开时,必须严格履行按级请假手续。时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坚决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有紧急情况和应急任务时,能拉得出,保障好,保证政令畅通。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院党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要强化正确的舆论引导,激发斗志。自觉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引导公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疏导群众情绪、消除思想包袱。时刻保持理智和冷静,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盲目跟风,面对谣言敢于及时制止,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各级党组织要注意发现、积极宣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勇于担当作为、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热情。
  疫情防控是全市法院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警的共同社会责任。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挺身而出、英勇奋斗,坚守关键岗位,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经受锻炼考验,当好先锋作好表率,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共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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